广东副省长:查清烂尾楼火灾责任 罚到倾家荡产
时间:2013-12-18
作者:newsman
来源:新快报











  建业大厦大火进展

  省、市召开火灾防控工作会议,要求查清火灾原因,追究责任,并部署消防隐患大排查

  越秀警方昨日傍晚通报称:越秀区起义路建业大厦火灾,造成1层至25层不同程度被烧毁,暂未发现人员伤亡。警方经过取证调查,目前,黎某(男,60岁,增城市人)等5名建业大厦相关责任人员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已被越秀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昨天,省、市先后召开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查清火灾原因,追究责任,并部署消防隐患大排查工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表示,对业主的责任要查清楚,处理到位,罚到他们倾家荡产。

  “整治下不了决心、拉不下情面致酿火灾”

  昨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副省长刘志庚主持,他强调要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在讲话中指出,省“12·11”火灾调查组已认定这起事故(深圳农批市场大火)是因商铺内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引燃可燃物蔓延成灾,是一起违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广州“12·15”火灾同样暴露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基础脆弱等诸多问题。

  他表示,发生火灾的深圳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广州建业大厦都是违章既有建筑,都是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根本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都组织过整治,但整治下不了决心、拉不下情面,致使火灾隐患长期存在、拖而不决,直到酿成灾害。

  违规住人拒不迁出的一律进行查封

  李春生强调,要抓住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但存在违规住人的,一律立即迁出住宿人员、并拆除住宿设施;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也不存在违规住人的,要实行综合治理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针对高层、地下建筑,要重点检查是否依法投入使用,是否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掌握操作程序等内容。

  要建立防止违规住人现象回潮、反弹的有效措施,对违规住人场所,出现回潮现象或拒不迁出的,一律对其予以查封。针对老城区和城中村,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不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出租屋消防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管理混乱等问题,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和出租屋,一律不予经营和出租。

  严格实施项目审批检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

  李春生要求,各地要迅速对本地区存在突出问题的建筑物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地毯式清查,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李春生进一步强调,要把责任落实摆上重要位置。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实施项目审批和事后监督。要加强督导检查问责,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奔现场,明察暗访。

  再探现场

  5楼几乎烧成焦土 消防人员进楼查探

  昨天中午,记者再回建业大厦火灾现场看到,为防止死灰复燃,仍有部分消防员站在附近居民楼顶向大厦低楼层喷水。

  被大火吞噬后的建业大厦,不少窗框被烧到完全变形,大厦内部被烧成废墟。5楼被烧得最严重,成为一片焦黑。

  昨天下午,有消防人员进入大厦内部查看情况。大厦附近的道路仍封闭,有住户一直在封锁线外,希望能回家拿东西。工作人员强调,居民一定要到街道登记,并在街道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才能进入警戒线。

  “拒不执行就完了吗?就到头了吗?我希望我们做到强制执行,而不是讲拒不执行就完了。是政府部门不作为?还是我们的消防部门不作为?还是这里面有利益关系,存在腐败行为?对业主的责任要查清楚,处理到位,罚到他们倾家荡产。接下来的消防隐患大排查,不可以事先通知,要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谁监管谁审批,就谁负责。”——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在大会上说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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