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本报A20版刊登“鲜奶店傍上市政府大楼”之后,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认为出租办公楼雨棚开鲜奶店不合适,决定立即终止合同,限期迁出。目前,鲜奶店招牌已拆除并停止营业。
濮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领导班子会认为,将濮阳市政府综合办公楼北雨棚出租给“芙蓉诗”作为其营业场所,显然不合适。不符合政府办公楼的活动宗旨,与政府活动格格不入。决定立即与“芙蓉诗”鲜奶连锁店终止租赁合同,并限期责令其迁出。
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长岭告诉记者,“芙蓉诗鲜奶店是几位农民自主创业,农村养奶牛,生产的鲜奶供应市区的芙蓉诗店面。当时答应租赁办公楼北雨棚,也是为了帮助农民创业。”据王局长介绍说,当时明确规定不允许改变内部主体建筑结构,并且不允许打招牌。但是“芙蓉诗”没有按照规定,同时也是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管理失职。
目前,“芙蓉诗”三个字招牌已经拆除。该鲜奶店在3周内将内部所有属于该鲜奶店物品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