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在吕梁市就防洪法和省抗旱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调研
时间:2013-08-19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8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田喜荣,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谢海,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祁玉林一行莅临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山西省抗旱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调研。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健陪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勇,副主任徐德,副市长刘永平陪同调研并与执法调研组一行座谈。   座谈会上,刘永平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山西省抗旱条例》的有关情况。他说,“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防治洪水、减轻旱涝灾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13支县级抗旱服务队,拥有仓储面积2580m2 ,抗旱设备固定资产 3792.17万元;全市村级抢险队伍共有抢险队员83000余人,全市13个县(市、区)有154个乡镇、2495个行政村组织开展了防汛演练,参演的乡镇和行政村数量分别占到总数的98%和88%,参演人数达52万人次。   田喜荣对我市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要求吕梁市要把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做到行政工作讲程序,确保不出大事、不在关键时候出事。要抓住重点地段、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水、依法抗旱,同时加大投入,使法规、条例深入干部、深入群众。他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一法一条例”的贯彻执行,为全省人民的利益和转型跨越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执法调研组一行还深入中阳县、柳林县、临县进行实地检查指导。
【责任编辑:琦琦】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