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社会学领域,近来人们屡屡提到一个词汇:“吉登斯悖论”。这是2009年英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吉登斯在其《气候变化的政治》一书中提出的:全球变暖带来的危险,尽管看起来很可怕,但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它们不是有形的、可见的,因此许多人会袖手旁观,不会对它们有任何实际的举动。通俗地讲,大家都知道环境被破坏不好,可是谁也不愿改变自己破坏环境的行动。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管白天黑夜地开着SUV?这些车的驾驶者必定已知道,他们正在加深一场与世界气候有关的浩劫。还有什么比他们正在为破坏人类文明的根基助纣为虐而更让人烦恼的呢?”这是吉登斯在《气候变化的政治》一书的开篇提出的问题。
在很长的时间里,这个问题都让人感同身受。近年来,气候变暖的问题很多人都在谈,谈得兴高采烈,谈得一本正经,但谈是一回事,做又是另外一回事。很少有人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们该买车时还是要买车,不会把自己的行为与气候变暖的问题联系起来,似乎气候变暖只是遥远的将来可能要发生的威胁,不太真实,与他的日常生活无关。
这种现象被《气候变化的政治》称之为“吉登斯悖论”。悲哀的是,我们就被这种悖论包围着。
以私家车的消费为例,在欧美国家,由于社会舆论转向反对大排量的功能运动车SUV,它们的销量呈现下降甚至滞销状态。而在中国则相反,现在全国车市销量增长最快的就是豪华车,其中高档大排量的宝马进口车增长速度更是惊人。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街上开大排量豪华车的人却越来越多。目前,日本私家车普及率达80%,但出行并不完全依赖私家车。在东京,私家车一般年行驶3000—5000公里,而上海私家车一般年行驶2万公里。
从现实来看,大家都不愿意看到极端天气。但是,人们宁愿天天抱怨,也不愿改变自己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既是极端天气的受害者,也是极端天气的制造者。出于气候变化和人们认识的现实,吉登斯提出,依靠自下而上的市民社会或者环保主义运动是不可能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它的解决某种程度上更依赖于自上而下的政治行动——保护生态、改善环境,政府部门责无旁贷;而企业无论大小,作为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都要自觉担负环保责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提升生产技术;每个家庭、每个公民则应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做环保的行动者、推动者。
“环保靠政府”的理念,近年来可谓是深入人心,对于克服环保领域的市场失灵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单纯的行政措施,不仅边际效益递减,而且容易产生权力寻租的弊端。对此,吉登斯指出,要改变个体习惯,扭变“吉登斯悖论”的惯性,光靠文化渗透还不够,还需政府制定引导规则,适度的制度强制。他还提出一系列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建议。首先,要将气候变化纳入日常生活;其次,要避免政治上的两极化,即支持与反对的严重对立;再次,要给企业、消费者和政治领导人以激励,并做出行动导向和创新性方面的努力;最后,要将气候变化纳入地缘政治格局。建议虽好,但怎样实施,却是摆在世人面前最棘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