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管理办法补助免费博物馆资金
时间:2013-08-15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近日,财政部公布《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按规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按一定标准实行经费运转补助。《暂行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包括运转经费补助、陈列布展补助、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补助、对自行免费或低票价开放的奖励和对免费开放工作优秀省份的奖励。专项资金不能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投资等支出,不能用于偿还债务。

  《暂行办法》规定,2008年以前立项建设、2010年及以后年度建成并纳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免费开放名单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新增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博物馆、纪念馆,运转经费补助按照每年省级馆500万元/个、地市级馆150万元/个、县区级馆50万元/个的标准安排。2008年以后立项建设或者改扩建的博物馆、纪念馆,中央财政不新增安排运转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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