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访中,一些基层财政部门反映,有些地方领导先定好今年干多少事、要花多少钱,然后再给财政部门下任务,财政收入必须增长30%甚至更多。“领导年年大干快上,财政收入怎么能跟得上?靠收‘过头税’和增加不合理的非税收入,会导致以后财政压力更大。”一位基层财政人员说。
“财政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如果以支定收,显然是本末倒置了。”刘尚希指出,地方政府应当转换思路,把工作的重心从以前的“抓收入”转移到“控支出”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更大的作用。当然,对于那些财政确实出现困难的县市,中央和省级财政也应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地方政府能够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地方政府的‘发展冲动’,还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上级的‘政绩考核’和同级之间竞争的压力。”刘尚希说,在很多地方,GDP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都是政府“政绩考核”的硬指标,只有排名靠前才算“政绩”突出,导致地方政府一味追求GDP增长和保财政收入。
刘尚希认为,上级对下级的考核体系,应该更科学、更全面。考察地方官员的政绩如何,不能只看GDP和财政收入指标,还要看当地百姓收入和就业情况,看这个地方的生态环境怎么样,政府债务有多少等。通过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更有利于地方官员在经济发展上从长计议,减少急功近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