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昨日见报的“出售超载罚款月票”事件调查
新京报讯 (记者刘保奇) 昨日下午,河北省交通厅表示,他们已对永年县和邯郸县执法人员出售“月票”一事介入调查,并将及时公布调查结果。邯郸县交通局一位张姓主任称,涉事执法人员现已停职,并接受调查。
永年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督察组现场初步查询,三个执法单位没有开过“月票”,但他们将做进一步调查。
在河北永年县和邯郸县,“月票”被货车司机称为“买路费”,永年县的路政、运管和治超站打包价为3200元,邯郸县价格是1550元。通过当地司机,新京报记者以1550元的价格,从邯郸县路政执法人员手中购买到一张“月票”。购买月票后,售卖的执法人员会登记车牌,超载上路被查后,只要出示“月票”,就可顺利通过,不受处罚。(本报昨日报道)
“月票”钱的去向成疑
昨晚8时许,邯郸县交通局一位张姓主任表示,目前,邯郸县交通局已成立调查组,出售月票的执法人员李云涛已经停职,并进一步接受调查。
对于李云涛是否私自出售,以及售“月票”的钱,是交入财政或装入私人腰包,张主任均表示不清楚,但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及时通报媒体。
对“出售月票”一查到底
8月12日,永年县交通运输局副书记于德进说,经调查,永年县路政、运管和治超站均为独立执法单位,“经督察组现场查询,三个执法单位均没有开过‘月票’,我们还将进一步调查,假如出现售‘月票’情况,将一查到底。”
8日晚9时许,在107国道永年县境内,面对永年县交警和路政执法人员的检查,司机黄文说,自己购买有月票,不怕查。他驾驶超载的货车顺利过关,并无执法人员询问。
此外,邯郸县的执法人员李云涛曾表示,假如记者想购买永年县的“月票”,他可以帮忙联系。
超载货车遇执法人员被放行
于德进称,永年县固定治超站7月16日揭牌。在治超执法中,该治超站按照治超执法程序,严格对超载车辆进行过磅、卸载、罚款,且执法流程全程电子监控,不存在“未将超载车拉到检测站,而是罚款走人”现象。
不过,8月7日,记者乘坐司机邱悦的货车,从武庄村沙场拉载满车黄沙,前往如左村搅拌站,这次货车超载两三吨。
刚从沙场驶出不久,被一辆路政执法车拦下,一名执法人员坐在车内,跟邱悦聊几句后,执法人员让其顺利通过,“没罚款,也没卸掉超载的沙子。”
8日晚11点多,一辆超载的货车在107国道永年县境内被拦。货车陪车员黄伟(化名)说,自己没买月票,超载被查了,驾驶员正在交罚款。上次,因超限超载,他被执法人员查到,罚款2000元,“交完罚款就能走,也不用卸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