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法制(工)委组织召开部分区人大负责同志立法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3-08-12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2013年8月8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工)委组织召开部分区人大负责同志立法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琦出席会议。

  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夏公喜主持,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高淳区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夏公喜主任首先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情况,与会同志就如何充分发挥区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进行了积极的交流发言,并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琦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立法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能和实体工作。新一届人大开展工作以来,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对人大立法工作提出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常委会创新民主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充分发挥区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并将陆续出台多项制度,这也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他要求将听取区人大意见和建议的做法制度化,并建立完善立法沟通体系。一是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立法工作在区人大没有对应的扎口委员会,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才能把工作深入开展下去;二是立法参与工作制度化。区人大在何时、以何种方式介入立法工作,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使区人大参与立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开展专门的教育培训工作。要把区人大参与立法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作用,立法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必不可少,否则就是泛泛而谈、流于表面,容易导致形式主义,有必要在适当时候组织一次区人大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活动。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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