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应制定公交通行安全法规
时间:2013-08-12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在广东省深圳市消防部门近日举办的“地铁消防与公众安全”消防安全教育论坛上,多名专家指出,乘客携带危险品等消防意识缺乏行为是引发地铁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相关部门应尽快立法保障公交通行安全,增强乘客的消防意识。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跃红指出,由于地下排烟困难,逃生出口及通向地面的道路非常少,没有道路和救援点,使得地下建筑成为消防救援中的一大难点。据深圳地铁集团统计的数据显示,深圳地铁自2004年12月28日开通至今,每日人均客流量约275万人次。

  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张晓伟指出,地下火灾存在极大的危害性,一旦发生火灾或者其他事故,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发生火灾以后影响大,容易造成社会和乘客的心理恐慌,进而引发连锁的负面影响。

  刘跃红认为,按照国家对地铁包括车辆等的防火要求及规定,深圳地铁的设计可谓是在满足了国家规范的前提下有所提高。站台、展厅的排烟系统和地铁的监控系统连在一起,形成了完全自动化,在每一个火灾的模拟点上会有不同的排烟,比较先进。即便如此,乘客消防防范意识的缺乏,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前不久,地铁运行中就有乘客携带了农药。虽然其携带的农药进行了包装,但因农药发生了泄漏,有刺鼻的气味,继而引发了大量乘客的恐慌。从实践中看,当前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还存在相当大的比例。虽然地铁列车的设计很先进,所有消防设施中排烟送风设备非常齐全,但乘客携带危险品依然是引发地铁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翟向东向记者分析道。

  翟向东表示,虽然我国在化学危险品方面有相关条例和规定,但是深圳市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公交通行安全方面的法规,期待相关部门能发挥好特区立法权,对乘客通行安全进行立法监管。

  深圳市人大代表周明明也在论坛上呼吁,希望相关部门能在2016年深圳地铁三期工程开工之前制定出公共交通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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