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海说,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严厉制裁失信者、充分补偿受害者、慷慨奖励维权者、有效教育社会公众的四大功能,是惩恶扬善、鼓励诚信、制裁失信的有效制度。为大幅提升经营者的失信成本和消费者的维权收益,刘俊海建议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扩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与此同时,刘俊海提出,为大幅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收益、降低失信收益、提升失信成本,建议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将公益诉讼制度引入食品安全领域,授权消费者协会对大规模食品侵权商家提起公益诉讼。
针对消费者与商家间的信息占有不对称,消费者维权时经常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的困惑,为适度减轻消费者举证负担,避免其由于举证不能而遭受不利后果,刘俊海建议对食品经营者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政策。他认为,倘若占有信息多的商家都无力证明自己的食品没有安全缺陷,占有信息少的消费者更无力证明自己购买的食品存在缺陷。由于消费者维权难的核心是举证难,举证责任倒置有助于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维权的成功概率,实现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实质平等。
“食品安全法修改的目标是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包括法律制度体系、行政监管体系、司法救济体系、商人自律体系、行业监管体系、社会监督体系与消费维权教育体系。”刘俊海总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