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西兰乳制品巨头恒天然集团4日发布消息称在三批次浓缩乳清蛋白中检出肉毒杆菌后,昨日,恒天然集团首席执行官西奥·史毕根斯在北京召开的发布会上多次致歉中国消费者,并表示,全部问题产品将在48小时内召回。对此,笔者认为,虽然此次事件严重挫伤了中国消费者对洋奶粉的信任,但是,古语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恒天然这种知错能自纠、勇于担当的行为值得国内企业借鉴。
食品安全事故不可能绝对避免,每年世界各地都要发生多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乳制品安全事件为例,近年来就发生过:2000年日本最大奶制品企业雪印公司特大污染事件,2002年丹麦产荷兰“多美滋”奶粉受微小金属颗粒和润滑油污染事件,2002年美国雅培婴儿奶粉事件,2005年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事件,2006年美国Gentilease婴儿奶粉含金属颗粒超标事件,2008年中国三鹿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等。
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事故发生后,能够自曝家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此次恒天然公司发生的肉毒杆菌事件,最终公布于天下的,不是由质检部门查出、也不是由媒体爆出、更非是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曝光,而是恒天然自曝家丑,并且事发后主动请求召回,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事件的进展情况,使公众最大程度地获取公开、透明的信息。
正是因为其积极主动的质量自查和主动的信息披露,才没有酿成波及范围更广、对消费者伤害更为严重的食品安全危机。如果出了问题,企业捂着盖着,一旦产品从消费端爆发出问题,将使消费者失去对企业甚至行业的长久信任。
笔者认为,在恒天然事件中,国内企业应该有所反思,在事件发生时,是否有主动担当的勇气?是否能够及时、主动的披露信息?是否能够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
当然,在此次事件中,新西兰乳品产业可追溯制度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可追溯制度确保了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追溯检查,查证受污产品后,恒天然在最短的时间内能查清产品的来路、污染源以及产品批次的去向,控制了事态的发展,最大可能减低损害,这也得益于新西兰从牧场到制成品全程都有严格的监管制度。
由此可见,有什么样的监管力度,就会有什么样的企业作为。尽管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已经不少,执法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但总的看,还普遍存在对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偏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对违法者的威慑力不强,这些都造成了“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因此,通过此次事件我们也可以借鉴发达国家食品安全制度经验,从制度上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
中国证监会提出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零容忍”,笔者认为这句话用在食品安全上也非常合适,只有监管部门坚持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才能让消费者有对食品生产企业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