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该省洗涤洗染行业协会日前发布了《广东省洗衣洗涤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简称办法),体现了“向消费者倾斜”的原则,规定衣物经洗涤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经营者最高可能面临洗涤费20倍的赔偿。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罗卫光表示,办法出台的目的在于为解决洗衣洗涤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提供一个有章可循的依据。
办法为消费者提供了非议价服务和议价服务两种选择。通常采取非议价服务的,洗衣店按店堂内公示的洗衣价目收取费用。对于每一种可能发生的纠纷,办法都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不同的赔偿标准。而围绕近年来珍贵、高价衣物洗涤纠纷的频繁发生,办法又提出了另一种议价洗涤的方式,由消费者和经营者协商约定,按照衣物估价的5%—20%收取洗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