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后伴娘被新郎朋友强奸 施暴男子获刑三年
时间:2013-08-03
作者:newsman
来源:荆楚网

  参加朋友婚礼当伴娘本来是一件“沾喜气”的事,伴娘小余却在婚礼结束后交了厄运,被新郎的朋友强奸了。8月1日,经湖北省武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赫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张赫系武穴市梅川镇人,去年10月17日应邀参加朋友婚礼与充当婚礼伴娘的被害人小余(生于1997年12月18日)结识。当日婚礼晚宴结束后,被害人小余被朋友安排到该市梅川镇某宾馆401房间休息。被告人张赫获悉余某独自一人在房间睡觉后,便欲对其进行奸淫,随即带两个朋友到该宾馆401房间,假意与被害人喝酒聊天,想趁其喝醉后实施作案,但被害人不肯喝酒。后被告人张赫两个朋友因故离开了房间,张随即露出真面目,要和小余发生性关系,遭到其拒绝。在被害人要求离开宾馆的时候,被告人强行将其抱住,并以让别人来轮奸被害人的胁迫手段,强行将小余奸淫。被害人被强奸后,迅速将自己被强奸的情况告诉自己家人,被害人家人于10月2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亦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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