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推断,法院认为缺乏科学依据。
记者庭后也咨询了杭州师范大学物理系副教授梁老师。他认为,陈某律师的推断,必须建立在两份血液严格按照1:1比例混合的基础上。但每份血样到底混了多少,协警潘某称自己当时非常紧张,“具体记不清楚了”。
另外,血样检测结果,和保存条件也有很大关系。梁老师说,从抽取血样到送检、混合的过程中,酒精都可能挥发,影响最后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后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寻求帮助,在主观上具有逃避处罚的故意,在客观上有授意他人想办法逃避处罚的行为,并导致“调包”事件发生。
在血样调包过程中,密封性、冷藏环境均遭到破坏,血液中的酒精已有所挥发,故检测结果不予采纳。
而呼吸测试仪尽管已过检定周期,但计量部门的校准结论可以证实,其测量值低于标准值,因此,法庭以呼吸测试仪的结果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合情合理合法。
综上,法院一审宣判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半月,并处罚金2500元。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判决一旦生效,身为公务员的陈某将被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