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切禁养大型犬背后的“懒政”思想
时间:2013-07-14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近日,一个北京警方张贴的公告在微博和微信中被大量转发:“从近日起,北京开始抓烈性犬和大型犬,只要被抓到单位罚款10000元,个人罚款5000元,狗狗没收并送至留检所”。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看到,近期警方确实开展相关行动,“意在维护本市良好的公共秩序,维护群众的人身安全。
据北京市公安局6月2日发布的《关于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公告》和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相关内容显示,北京市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重点管理区域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应禁止饲养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如:獒犬、德国杜宾犬、大白熊犬、澳洲牧羊犬、松狮犬等犬种。重点管理区内盲人和肢体重残人饲养的、用于导盲和生活扶助的工作犬,不受35厘米体高的限制。
此公告一出,引起了网友的广泛热议。狗的体高与其是否具有攻击性有必然联系吗?能否以35厘米来决定犬的攻击性和危险性成为了网友们争论的焦点。大部分网友并不反对在城市内禁养烈性犬,争议的焦点在于为何不将大型犬与烈性犬区分对待。
一位从事宠物行业8年的网友在微博上详细列举了一些禁养名单上身高超过35厘米大中型犬的品性,指出一些大中型犬如金毛、拉布拉多、哈士奇等性格明显比小型犬温顺许多,这些大型犬也会作为工作犬工作在缉毒岗位、搜爆岗位甚至是搜救岗位上,并不属于烈性犬和攻击性强的犬种,这样一刀切的标准未免有失偏颇。
此条微博得到了大量网友的支持和转发,截至目前,在微博上的转发量达到了49572条,网友评论评论9241条。
网友“随风而逝”说:“像藏獒、杜高这样的烈性犬种,更适合在郊区饲养。但对于像金毛、哈士奇、拉布拉多、阿拉斯加等大型犬而言,这种禁养规定的确未免不够人性化。它们在灾难发生时,往往还会主动救人,北京发布这样一刀切的禁犬令过于偏激;在国外基本只限制烈性犬,养大型犬只要遵守养犬秩序就可以。”
网友在争论禁养犬标准的同时,纷纷表示,相对于简单地禁养大型犬,对养犬人的管理则更为重要。
网友“健康是福”说:“北京加强对狗的管理,无可厚非,有的部分犬主无视法规公德,不文明养犬确实给他人带来不便,确实应该加强管理。但是以狗的身高而划分可否养的法规,是否有再度征求民意并修改完善的空间呢?”
网友“飞翔”说:“对大型犬的确应该区分对待,但加强对养狗人的管理才是重中之重。遛大型犬要注意系好狗链,并注意清理粪便,避免给其他人造成不便。”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北京市警方采取的这一举措并不是今年制定的新政策,10年前北京就已出台《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但“禁养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大型犬”规定的出台却并没有事先征求意见。
有关专家认为,对于一些烈性犬,理应禁养。但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将大型犬和烈性犬做详细区分,对于已经办理狗证的大型犬和没有办理的也都一视同仁当作违法养犬来对待。与此同时,却没有加强对养狗人的管理和对不文明养犬现象的处罚。管理方法过于简单和粗暴,未免让网友觉得有“懒政”的嫌疑。
国家发改委城镇发展中心研究员杨禹在微博上写道:“管狗的关键其实管人。但是管人费时费力,于是一刀切狗,是否算‘懒政’?违法生命不同于违法货物。狗被抄走,如夺子之痛。依法行政之际,能否对狗妥善安置?”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部教授李兴国认为,政府应该加强对城市中宠物的管理,比如定时对宠物进行登记、强制注射狂犬疫苗等,但公共管理的方式和方法要调整,不能简单地用“一刀切”的方法来管理。
“现在大家对‘35厘米’这个标准存在争议,因为其实有的小型犬并不比大型犬更温顺,而有的大型犬性格却很温顺。条例或者管理规定的出台应该事先征求民意,让民众都发表对这个事的看法。”李兴国表示,“可以在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意见征集,让大家都参与进来,倡导文明养犬,这本身对大众就是一种教育。政府的动机是好的,但是管理的方式方法要调整,才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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