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引热议 湖北女职工最多可休息158天
时间:2013-07-03
作者:newsman
来源:随州日报

  日前,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的新规,迅速成为网上热点话题,有网友询问:“身边不少朋友能休四个月甚至四个半月的产假,98天不是还变少了吗?”

  对此,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薇玮说,这是网友的误解,98天是正常生育的基础产假,晚婚、多胞胎生育、难产等特殊情况可再增加,也就是说女职工的产假总数比以前增加了8天。

  根据去年3月发布的《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另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符合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法定节假日不再另外计算。假设一名26岁的女职工通过剖腹产生育了一对双胞胎,那么她能享受的产假就是98天+30天+15天+15天,共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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