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要求,从即日起到12月中旬,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确保不在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发生有影响的火灾;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
此次整治行动由省安监局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电力公司等单位成立领导小组,联合行动。整治范围主要包括油库、化工企业、加油站、城市燃气设施、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含仓库)等。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依法停止生产和经营,情节严重的给予严厉行政处罚。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将依法从重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