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协十一届4次主席会议召开 就界别协商民主监督出台制度规定
时间:2013-07-02
作者:newsman
来源:荆楚网

  昨日,省政协十一届4次主席会议在武昌召开。省政协主席杨松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省政协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专题调研工作方案》,决定省政协有关专委会、省级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将单独或者共同承担的13个调研课题,调研将围绕本次常委会议“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富强湖北”这一议题展开。会议确定,支持和鼓励省政协常委和委员个人围绕本次常委会议议题开展调研,提交调研报告。

  会议通过了《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关于加强界别协商工作的办法(试行)》。这一试行办法分为六个部分共16条,就界别协商的定位、主体、活动开展、成果形成与转化运用、组织领导等作出明确规定。这一文件的制订在省政协尚属首次。

  会议通过了《湖北省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省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是省政协及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这一办法将规范此项工作,提高民主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湖北省政协委员北京活动小组的通知》,明确活动小组的任务和小组负责人的职责,以搭建委员活动的平台,促进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作用。在北京工作的湖北省政协委员有8位。

  省政协副主席郑心穗、刘善桥、肖旭明、吕忠梅、张柏青、郭跃进,秘书长刘安民出席会议。省政协驻会副秘书长、专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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