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夷陵区日前在全省率先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由政府出资176万元,购买政策性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发生暴雨山洪、冰雹大风、地质灾害等11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房屋财产损失均可获得保险理赔。
据了解,保险对象为区内农业户籍人员、农村居民住房、灾害风险区域内的道路桥梁。具体投保标准为:农村住房保险费(含家庭室内财产保险和道路桥梁、泥石流灾害保险)按每户10元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为每人1元。因自然灾害农村居民住房倒塌的赔偿每户1万元,住房受损的最高每户赔偿3000元,家庭财产受损的每户赔偿1000元。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每人赔偿3万元、因灾致残最高赔偿3万元。保险区域内道路桥梁受损的最高赔偿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