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不回家看老人算违法 市民称恐难执行
时间:2013-07-02
作者:newsman
来源:荆楚网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帮爸爸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在外地工作的你,今后一定要记得常回家看看父母,否则可能涉嫌违法。今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昨日,省、武汉市老龄办在汉口江滩举行新法宣传活动,并现场解答了市民的疑问。

  针对新法中首次提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的规定,江岸区四唯街的张爹爹疑惑地问:“子女工作忙,没时间回家看望老人,也违法?”

  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孩子经常打电话问候老人,也算数。”

  该负责人解释,新法中的“家庭成员”,主要指老人的子女和孙子女、外孙子女。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最想从子女那里获得的不是物质和金钱,而是亲情。“常回家看看”的规定,目的是为了引导家庭成员关注老人们的精神需求。子女等应当经常回家看望老人,如果因条件限制不能回家,也应经常通过电话、书信、贺卡等方式,对老人进行问候。

  目前,我省有空巢家庭171万余户,约占老年人家庭户32%。其中独居老人66.57万人,空巢老人276.15万人。

  另外,新法还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啃老”现象、老人赡养、侵犯老年人财产等问题做出了相应规定。“近年来,武汉市各级法院审理的涉及老年人的财产、婚姻、赡养等方面的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20%左右。根据新法的解释,‘啃老’行为是侵犯老年人个人财产的一种表现。”武汉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说。

  在现场,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均认为,“常回家看看”的规定恐难执行。对此,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若子女长期不回家,老人可向子女所在单位反映,用人单位则应当按照法律要求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下一步,我省还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相关行为进行约束。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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