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第四次在春节前为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城市低保户每人300元
财政部昨日消息,2013年春节前,将为8953.4万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总金额达到215.9亿元。这是自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第四次在春节前为全国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补助金额最高360元/人
此次补贴发放对象和补贴标准分别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惠及2139.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每人2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此次补贴惠及困难群众8953.4万人,所需资金215.9亿元由中央财政负担,并于近日下达。
补贴将进行社会化发放
财政部、民政部等通知要求,要严格按规定的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发放,认真审核补贴对象,确保发放工作公开透明。
这次补贴将通过金融系统进行社会化发放,对不具备社会化发放条件或者行动不便的,由民政部门入户直接发放现金。从本月28日起,各地要每日上报资金发放进度,务必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春节期间其他低收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或开展“送温暖”活动等方式予以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