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涉受贿258万及30万元轿车
时间:201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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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涉受贿258万及30万元轿车

图为:彭勇在法庭受审 楚天时报记者姜浩摄

楚天都市报讯 昨日上午,原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彭勇,涉嫌收受贿赂一案在黄石市中院开庭审理。他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单独、伙同其子收受贿金258万元及一辆价值30万元的轿车。

黄石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1年,彭勇在担任随州市常务副市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对个体户戈某承接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大道、国学广场景观工程、收取工程款及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绿化工程中,在对个体户熊某办土地过户手续及开办工程检测公司申办“见证取样”资质中,在对商人杨某的随岳北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清算、某大企业承接高速工程项目中,均帮忙向相关负责人打招呼。

作为回报,熊某、杨某共向彭勇行贿88万元,相关工程局向彭勇及其儿子彭霄飞行贿170万元,戈某向彭勇及其儿子彭霄飞赠送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斯巴鲁 轿车。

去年10月13日,彭勇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同月27日被检察机关逮捕。

昨日庭审时,彭勇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其辩护律师认为,熊某第二次送的10万元是以看望彭勇孙子的名义送的,不应归于受贿之列,戈某所送30余万元轿车,是基于与彭霄飞生意合作的一种补偿,“与彭勇打招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辩护律师还试图证明一些工程的评标结果与彭勇的“打招呼”没有任何直接联系。

但检方认为,彭霄飞与戈某表面上是合作,但背后是担任高官的父亲在帮忙,当事人证言也证明给彭勇送钱就是为让领导帮忙打招呼,“这实质上是典型的权钱交易”。

最后陈述时,彭勇表达对组织、家庭及同事好友的忏悔,他请求法院看在自己认罪态度较好、并交代检察机关未掌握的一些犯罪事实情节上,给予从轻处罚。

该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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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勇,1954年6月生,湖北郧西人,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至1993年8月任郧西县副县长;1993年9月至1997年3月任竹溪县委副书记、副县长;1997年4月至2000年6月任神农架林区党委副书记、区长;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任随州市政府筹备组副组长,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2008年6月起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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