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诉假记者敲诈勒索案
时间:2012-07-31
作者:谢金刚
来源:未知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11·08”假记者涉嫌敲诈勒索案被列为全国扫黄打非重点案件。今天,该案三名被告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1年4月至11月,自称《中国法制监督报》记者的常军、《内蒙古商报》记者的母瑾、中国企业新闻网内蒙古频道记者的王俊涛3人分别持“工作证”,假冒新闻记者,在内蒙古赤峰等地多次以采访为名,撰写与事实不符的调查报告,以通过媒体曝光为由,敲诈勒索多家单位“封口费”人民币4万余元。

经查,《中国法制监督报》系非法报纸、未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中国企业新闻网所有人员均无新闻记者证,《内蒙古商报》虽是正规报纸,但母瑾无新闻记者证,不具备新闻采访资格。(记者其其格范德银通讯员李晓静宁金金)

作者:其其格范德银李晓静宁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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