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两名企业负责人因倒卖工业用地指标受审
时间:2012-07-28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中新网温州7月27日电 (见习记者赵小燕通讯员芮宣)倒卖工业用地指标,自己赚了个盆满钵满,却严重扰乱了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7日,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瑞安市三都园动编织厂和瑞安市跃进塑料编织厂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2008年7月,温州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定向拍卖会,瑞安市三都园动编织厂(以下简称三都厂)和瑞安市跃进塑料编织厂(以下简称跃进厂)各获一块用地指标。但最终,两家公司都将所得土地转让,并获巨利。

  2008年上半年,三都厂原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陈某与另外四位股东得知其厂申请的工业用地将采取定向拍卖的方式进行,经过集体商量决定将其座落在瑞安市北工业园区的5.36亩工业用地指标予以转让。

  相同的一幕也发生在跃进厂。

  跃进厂的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董某与两位股东也得知其厂申请的工业用地将以定向拍卖的方式于7月4日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消息。董某等三人集体商量后决定将其厂座落在瑞安市北工业园区的3.1793亩工业用地指标转让给瑞安市新丰塑料编织厂(以下简称新丰厂)。

  2008年6月9日,三都厂、跃进厂分别与新丰厂签订协议,约定将三都厂的5.36亩土地使用权以1018.4万元,跃进厂的3.1793亩土地使用权以60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丰厂。

  同年7月4日,三都厂和跃进厂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定向拍卖中分别以370万元、220万元取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交付给新丰厂。

  三都厂从中非法获利510多万元,陈某和四位股东每人均分得50万元。跃进厂从中非法获利260多万元,董某等3人共分得赃款150万元。

  案发后,有6位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公诉机关认为:三都厂、跃进厂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单位犯罪,陈某等人分别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量刑。

  在今天的庭审中8名被告均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基本没有异议。其中,三都厂的负责人表示企业在申请购买该地块时是为了用于扩大企业规模,但由于地价上涨,企业无力支付购地款,不得已才在明知合同约定8年内不得转让的情况下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新丰厂,辩护人作罪轻辩护,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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