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绑架案宣判 4名案犯中1名被判死刑
时间:2012-07-28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苟发军 特约记者 杨娜 通讯员 秦拴社) 一男三女预谋绑架他人,将受害者身上钱物搜走后,弃置于库尔勒市龙山无人处被冻死。7月25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绑架罪犯岂某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10年10月,无业人员岂某和吕某、乾某、梁某(后三人为同案罪犯,已判刑)预谋商议,打算绑架他人搞点钱花。经过策划后,他们确定了桑某为绑架对象,并租赁了一辆轿车,购买了三张新电话卡及一卷透明胶带,准备实施犯罪。

  当年11月8日晚,吕某找借口约桑某出来吃饭唱歌,一直玩到第二天凌晨1时后才从歌舞厅出来,桑某和吕某随后搭乘出租车前往宾馆。这时,等候在外的岂某等三人驾车尾随,当吕某和桑某从出租车上下来后,三人随即上前将桑某强行拉入轿车内,将车开到库尔勒市龙山一砖厂附近。

  岂某、乾某、梁某将桑某拖下车后,用鞋带将其双手反绑,再用宽胶带将其双手、双腿、眼睛、嘴巴缠住。因桑某极力挣扎,并且嘴里发出“呜呜”的呼救声,他们又将桑某脚上的一只袜子拽下,塞在桑某嘴里,并用宽胶带缠绕。他们从桑某身上搜到一个钱包(内有现金300余元)和手机等物后,将桑某弃置于路基下绿化带中,欲待天亮后再向其勒索财物,四人随后驾车离去。

  当天早晨8时许,当他们重新回到弃置桑某的地方时,发现桑某已经被冻死。

  巴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绑架罪判处岂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三名同案犯也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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