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金融改革方案出炉 涉及“9+2”个城市
时间:2012-07-26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昨日,广东省金融办在广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

在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金融办主任周高雄说:“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规划设计,是目前国内金融改革中覆盖内容最广泛、涉及范围最大的金融改革方案,是广东利用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推动金融领域进一步开放、建设现代金融体系以及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率先开展的探索。”

6月底,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共同印发的《方案》。这是继温州后,国内获批的第二个金改试验区方案.《方案》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在珠三角地区建设城市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在环珠三角的梅州市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在环珠三角的湛江市建设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相比温州金改,珠三角金改涉及“9+2”个城市,内容更全面、覆盖面更广,表述更具体。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表示,“温州能做的我们都能做,温州不能做的我们也能试,是广东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重要政策保障。”

记者看到,《方案》明确广东一个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广州、深圳两个区域金融中心,前海、横琴、南沙三个创新平台和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这个后援基地的金融强省建设总体布局。在路径上,广东着力发展国际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农村金融、民生金融,以期到2015年,实现全省金融机构总资产达20万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广东GDP比重8%以上的目标。

深圳保险创新政策扩至珠三角

广东省金融办主任周高雄透露,《方案》部分细节步伐之大,远远超出了广东预期。比如保险创新方面,广东希望把深圳政策扩大到广州,但得到的批复是“将深圳市保险改革实验区相关政策扩大到珠三角地区,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工作,探索城市低收入人群参与商业保险的途径”,赋予相应的保险创新便利。这意味着,已在深圳进行的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火灾公众责任险强制推行等,将在珠三角全面推广。

2010年3月,中国保监会与深圳市政府签署了《关于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合作备忘录》,鼓励和支持深圳保险业在产品服务、经营管理、资金运用、保险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并积极引导各保险总公司把深圳作为各自系统内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保险创新在民生领域快速推开,如深圳展开车险定价机制改革,确立了商业车险费率同交通违章挂钩上下浮动;在全国首次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率先解决了保险代理人参加社保的问题;并在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推行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

记者在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看到,广东计划将责任保险纳入广东省灾害事故救助体系,研究开展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等试点;将保险纳入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立重大自然灾害数据库,探索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广东还将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责任保险促进我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方案》另外一个超出广东原先预期的是跨境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方面。《方案》批复:“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逐步扩大人民币在境外的流通和使用,在横琴新区和前海地区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试验”。

记者了解到,这项内容在广东《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有着更清晰的备注:“大力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继续扩大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推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使用人民币结算。积极推动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结算,鼓励境内机构使用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和融资,鼓励境内银行为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鼓励境外机构和个人使用人民币投资境内项目,探索开展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探索商业化可持续运作的跨境人民币投贷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出口信贷基金等。”

据了解,受制于资本项目不能完全兑换,当前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以经常项目为主,资本项目下人民币结算仍处于起步阶段。2011年,中央各部门出台系列政策,放开了部分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结算,但是从总量上看,跨境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量仍然较少。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银行累计办理经常项目下人民币业务结算金额达到2.58万亿元;但同期资本项目下人民币结算量仅约1100亿元,其中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结算金额为201亿元,外商直接投资结算金额907亿元。

此外,《方案》还提出将在总体试点推进框架下,研究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培育房地产金融市场。

广深两大金融中心错位发展

在推动珠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化发展方面,《方案》提出,建设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以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为基础建设辐射亚太地区的现代金融产业后援服务基地,在中山开展城乡金融基础服务一体化试点,逐步推动珠三角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监管一体化。

其中,深圳充分发挥特区先行先试的作用,依托资本市场优势和毗邻香港地缘优势,加快建设金融产品创新中心、创业投融资中心,建设粤港金融合作核心区;广州加快建立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服务业高端集聚功能区,不断完善金融资源配置和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区域金融管理营运中心、银行保险中心、金融教育咨询中心、支付结算中心、财富管理中心、股权投资中心、产权交易中心;佛山以建设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为主导,合理规划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努力打造辐射亚太的现代金融产业后援服务基地。

在区域金融合作方面,《方案》提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符合条件的在粤金融机构和企业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信托投资基金,探索深交所和港交所在证券信息、产品开发和技术联通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允许在粤港资法人银行参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广东金融市场亚太最具吸引力

广东率先全国进行大规模金改的底气何来?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金融办主任周高雄表示,“广东金融业已经实现了从一般配套服务业到支柱产业、从金融高风险地区到在亚太地区最具吸引力金融市场,从追兵到排头兵的三大根本性变化”。

据悉,广东此轮开启的大规模金融试点借的是珠三角发展规划的东风。早在2008年12月底,国务院批复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广东大力发展金融产业被升级为国家战略。有了政策护航后,广东于2010年8月出台《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对珠三角金融一体化提出金融规划新布局。

资料显示,广东在2006年提出了“发展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的理念,截至2010年6月,广东金融机构总资产为10.6万亿元,同期香港的数字是10万亿元,在历史上,广东的金融机构总资产首次超越了香港。不仅如此,广东的银行信贷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的规模都居全国首位,许多人均金融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据介绍,下一步广东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广东即将进入全面建设金融强省的新时期。(张莹)

作者: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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