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锦文任扬州大学党委书记(图)
时间:2012-07-24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夏锦文任扬州大学党委书记(图)

夏锦文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 姚奕)据扬州大学网站消息,学校23日召开干部大会,传达江苏省委有关调整校领导班子的文件。

江苏省委决定,夏锦文同志任扬州大学党委委员、常委、书记,焦新安同志任扬州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刘延庆同志任扬州大学纪委书记;刘祖汉同志任扬州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常委,芮鸿岩、范健、陈耀、胡效亚、叶柏森同志继续任扬州大学副校长;陈永平同志任扬州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常委,陈国宏同志任扬州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陈章龙同志不再担任扬州大学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郭荣同志任扬州大学正校级调研员,免去其扬州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常委职务;周新国同志不再担任扬州大学副校长、常委、委员职务;严华海同志任扬州大学副校级调研员,不再担任扬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钱晓勤同志任扬州大学副校级调研员。

夏锦文同志简历

夏锦文,男,汉族,1964年3月生,江苏宜兴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7月到南京师范大学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1994年6月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6月破格晋升为教授;1999年7月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11月赴美国金门大学法学院访问讲学,2005年2月至3月作为教育部第一期中美高校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交流计划成员赴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培训学习,2010年11月作为江苏省高校教学校长研修团成员赴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堪萨斯城分校培训学习;曾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教师党支部书记;1997年12月任经济法政学院院长助理,1999年11月任经济法政学院副院长,2001年3月任法学院副院长,2003年12月任教务处处长;2007年7月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1年9月任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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