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水质公开申请回复寥寥 水厂称需谨慎公开
时间:2012-07-24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35份水质公开申请仅收到6家水厂回复

自来水水质“新国标”7月1日生效当天,南京市民程渊和李春华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快递给全国34座城市的35家水厂,要求公开自来水水质相关监测数据。但回复的情况不尽如人意申请者称,截至23日下午5点,只收到6家单位作出的答复,部分回复还拒绝了公开申请,大多数都“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本报记者张莹 王欢 实习生高洁 唐岑卉 长沙报道

[湖南落点]

长沙供水公司:暂未得到相关申请消息

本报长沙讯 程渊和李春华的水质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寄给了长沙的水厂。昨日,记者就此向长沙供水公司求证,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己暂未得到相关申请的消息。不过,长沙的水质情况会定期进行公布,可通过网络渠道进行查询。

昨日,记者登录长沙水业集团的网站,在“水务服务”栏目的下方,有相关的“水质月报”,点击其中就可看到相关监测点的水质情况,但并未公布更为详细的出厂水质。不过,记者在“月报”中看到,从公布的情况来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限值。

记者龙源 实习生王宇

大部分已签收,但不见回复

7月1日,国家开始实施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它所涵盖的检测指标,从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接轨国际通用水质标准。

当天,程渊和李春华发出EMS,向全国34个城市的35家水厂寄送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它们公布“新国标”实施首日自来水出厂水质的检测项目及检测信息,初衷是了解它们是不是真的为“新国标”做好了准备,“如果106项指标全部达标,自来水就可以直接饮用。”

但程渊和李春华称,截至昨日下午5点,只有6家单位对此次申请作出了答复。其中,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纸质回复,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回应,广西南宁绿城水务公司给他们打来电话。

程渊说,寄往太原、西宁、沈阳和杭州四地的EMS被退回,原因是无人签收或地址变更。但可以通过邮政系统查询到,其它水厂都已经签收EMS,但可惜大多数是“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

“不能擅自发布水质情况”

程渊和李春华向本报记者提供了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发来的“信息公开告知书”扫描件,上面清楚列出了该市四家主要水厂在7月1日的水质日报,其中包括臭和味、总氧、浑浊度等9项指标结果。同时,“告知书”还提供了今年4月份的106项检测结果。这已经是让他们“相对最满意”的一份回复。

其他几份回复都未达到他们的预期。程渊和李春华称,广西南宁绿城水务的工作人员给他们回电说:“如果是以单位名义申请,请出示公函;如果以个人名义申请,请本人前来。”在程渊看来,这等于是给信息公开设置了门槛。

厦门、武汉两地均表示,所需信息可以在市政园林或水务集团网站上公布,“请往相应网站查看。”但两位市民查询到的数据,远远没有涵盖106项指标。

发自成都的电子邮件则称,该公司“不能擅自发布城市供水水质情况,请向成都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能擅自发布”的原因是,“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相关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城市供水水质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手机短信、公开信等方式发布城市供水水质情况 。”但两位申请人认为,该公司援引地方条例证明自己不属于信息公开主体,是与上位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违背的,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可能选择几家水厂行政复议

在程渊和李春华发出的35封EMS中,除开申请表以外,还附上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原文。他们的意图是,让35家水厂都能意识到自己的法律责任。

目前的回复情况让程渊觉得接下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他们打算专门撰写一份报告,对各地公开或不公开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再向全国媒体发布。他们也可能挑出几家水厂进行行政复议,继续督促行政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

“在所有民主法治健全的国家,公开政务信息属于政府的义务。”湖南省委党校教授王学杰昨日表示,自来水企业同样有这样的义务,并且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其公开相关信息。

王学杰说,城市自来水水质数据不涉及保密,所有城市的水务部门都要向市民公开水质检测信息,“这是一种法定义务,如果不公开,往轻点说是不负责任,严重一点是违法。”

在他看来,“信息公开做了许多年,还是 犹抱琵琶半遮面 的状态。无论是政府、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公民,我们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律师说法]

公共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公布信息

本报长沙讯 金洲律师事务所的王英帅律师表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还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该条例执行。“也就是说,对于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水质监测数据,自来水公司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布,在其未向社会公布的情况下,公民依法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王英帅说。

记者王欢 张莹

35家水厂回复情况

水厂名称 回复情况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公司 提供监测结果

北京市昌平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未回复

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 未回复

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 未回复

重庆市自来水公司 未回复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

津南水务有限公司 未回复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未回复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未回复

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人

很快能收到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已回复

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 未回复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未回复

济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未回复

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水业集团公司 EMS被退回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已回复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不能

擅自发布”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未回复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未回复

贵州市供水总公司 未回复

兰州威立雅水务

(集团)有限公司 未回复

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 未回复

南宁绿城水务公司 “出示公函”

或“本人前来”

太原市自来水公司 EMS被退回

石家庄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未回复

西安市自来水公司 未回复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EMS被退回

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 未回复

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未回复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EMS被退回

哈尔滨供排水集团 未回复

拉萨市自来水公司 未回复

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 未回复

呼和浩特自来水公司 未回复

合肥市自来水公司 未回复

海口市自来水公司 未回复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南京市民程渊和李春华称,截至昨日下午,他们只收到6家水厂的回复。

整理/记者张莹 实习生高洁 唐岑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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