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20日电 (记者毛一竹)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日对外通报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于近期征求公众意见。此次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主要涉及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
调整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个人缴费从80元/人/年提高至120元/人/年,政府资助标准从200元/人/年提高至280元/人/年;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从480元/人/年提高至1000元/人/年,政府资助标准从200元/人/年提高至300元/人/年;老年居民个人缴费从500元/人/年提高至1000元/人/年,政府资助标准从500元/人/年提高至1000元/人/年。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此次调整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国家、广东省政府有关文件对居民医保的保障覆盖面和保障待遇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大中专学生参保率需达到100%,其他居民参保率需达到95%以上,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费用的支付比例不低于75%;二是广州市居民医保基金已出现收不抵支,亟需通过调整筹资标准加以解决;三是有关办法已不适应居民医保的发展要求,亟待加以调整和优化。
对中小学生参保缴费方式将由大中专学生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中小学生各街道办理参保登记调整为学校统一整体办理,以此改变街道办理中小学生的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时,政策难以及时宣传到位、通知难以发放到位、动员难以产生效果的情况。
据介绍,广州市自2008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参保登记人数为258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及儿童98万人,大中专学生88万人,非从业居民50万人,老年居民22万人,缴费人数为13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