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南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方案正式出台,市民最为关心的第一档基础电量设为180度/月,较听证时的160度/月有了明显的提升。方案的收费标准考虑了湖南居民季节性用电的特点,将1、2、6、7、8、12月设为冬夏季,二档上限较春秋季节用电量有适当提高。
湖南省物价局明确,阶梯电价将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8月抄见电量),到物业买电的用户将暂不实行阶梯电价,电费每度提高0.016元。
本版撰文/记者戴丹 实习生张登邑
二、三档用电量分季节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将从本月起对全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物价部门明确,居民阶梯电价试行范围为全省由供电企业(含地方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城乡居民用电户。
具体到分档电量及电价:第一档电量,不分季节,为每户每月180千瓦时及以内的用电量。
第二、三档用电量分季节。3、4、5、9、10、11月为春秋季,二档电量为超过180千瓦时—35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350千瓦时以上;1、2、6、7、8、12月为冬夏季,二档电量为超过180千瓦时—45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450千瓦时以上。
鉴于供电企业抄表周期与日历月不一致,当月抄表电量实际为上一个月周期的用电量,因此,按抄表月份的季节划分为:春秋季为4、5、6、10、11、12月,冬夏季为1、2、3、7、8、9月的抄见电量。
第一档电量以内,基准电价仍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不作调整(其中省电网居民用户现行基准电价为0.588元/千瓦时);第二档电量区间,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
[界定]
一个房产证
对应为一“户”
在此前召开的听证会上,对于如何界定“一户一表”,与会代表也发表了各种意见。
按照原来的听证方案,一个房产证对应为一“户”。来自长沙市岳麓区天马村的王家菊对此有不同看法,他认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像他这样被征地的农民不在少数,但现在被征地农民,大多数每户都有一栋房子,且子女们都和自己住在一起,如果按一个房产证对应为一“户”,那一栋房子只有一个电表。这样一来,原本应该是几户家庭的用电,却只按一户的电量核算,明显不合理。
本次公布的最终方案明确:居民用户原则上应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属于多层、多户、多套住宅(别墅除外)共表的用户,可向当地供电企业申报,经核实后,由用户自愿选择实行分表计量或暂按合表用户对待。
[优惠] 低保五保家庭每月免10度电
省物价局同时明确,对于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免费10千瓦时。供电企业以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数据(包括用户清单和有效时间)为依据进行减免;免费用电量纳入第一档分档电量。
对尚未由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合表用户、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16元。
此前的听证方案中,对于合表用户用电价格计划平均提价1.1分/度。“听证会时有代表提出,对于暂不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如果本次电价调整幅度太低,将不利于下一步阶梯电价的推行。我们经过反复讨论和调研,采纳了这一建议,在听证方案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再提高了每度半分钱。”省物价局电价管理处处长冯萍说。
[档案]阶梯电价两套听证方案
5月21日,阶梯电价听证会在长沙市金源大酒店举行,有两套方案供听证代表讨论:
方案一不考虑季节因素,每户月用电量在160度以内为第一档,电价保持不变;月用电量在160度-270度之间的,每度加价0.05元;月用电量超过270度的,每度加价0.3元。
方案二分季节,将1、2、6、7、8、12月设为冬夏季,其各档基数在方案一基础上每月增加50度;3、4、5、9、10、11月为春秋季,各档基数在方案一基础上每月减少50度。
[小贴士]家庭节电小窍门
首先购置电器时要注意能耗标识,一级能耗最好,二级次之。能耗标识关系到电器节电和能耗的效率。
液晶电视不同画质模式,其耗电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标准模式最为节省电力,可比动态模式减少用电约26%。
对于空调而言,只要提高1℃制冷时的温度设定,就可以节电约10%了,此外,除湿的耗电量高于制冷,还要及时清洗滤网。
电冰箱要远离热源,不要频繁开关门,不要将冰箱内堆得太满、太密,及时除霜,否则耗电量会增加三分之一。
不用的家电尽量拔掉插头,空调、彩电、微波炉、热水器、饮水机、电脑等处于待机状态时都耗电,及时拔掉插头,相当于关掉一只30至50瓦的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