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财务部长等被控截留贪污898万元
新快报讯 日前,广重集团又有三名高管受审。集团财务部原部长蔡永强、副部长何桂屏和原物资经营部部长曾继业被控贪污罪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受审,涉案金额达898万元,不过三人均在庭审中否认控罪。
记者了解到,几年前,广重集团原董事长王胜杰被判刑,几年后,他的继任者许扬先等又被调查。
三名被告人身体状况都不好:身材瘦削的蔡永强拄着拐杖走上法庭,他因患有肝硬化等疾病已被取保候审,曾继业也同样如此,三人中只有唯一的女被告——何桂屏仍被羁押。
据指控,2002年至2004年间,蔡永强伙同何桂屏、曾继业及时任广重集团董事长的许扬先(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瞒、截留公司投资收益的手段,共同侵吞投资收益款898万余元,用于创集公司进行虚假增资以及购买广重集团在番禺华鸿油品有限公司40%的股权。其中蔡永强占有23万余元,何桂屏占有19万余元,曾继业占有15万余元。
2005年6月,因纪委对广重集团原董事长王胜杰进行调查,蔡永强等三人为掩盖上述犯罪事实,通过编造虚假会计业务的方式将898万余元退回给广重集团。2011年5月,三人相继投案自首。
检方认为三人构成贪污罪,但鉴于均在犯罪后自首,且曾继业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立功表现,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当日庭上,三名被告人均认为自己不构成贪污罪。蔡永强称,当年广重集团将物资经营部剥离出来,成立了创集公司,其重大事项决策也是由广重集团领导层决定的。而广重集团将其拥有的华鸿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创集公司时,因当时创集公司不够钱支付95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因此,蔡永强认为这份收益应是广重集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