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因接受赔偿进入“黑名单”
4月30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刘女士购买了春秋航空上海至哈尔滨的机票,航班原定17时05分起飞,19时45分到达。后来,机场广播通知航班晚点。“春秋航空给乘客发了蛋糕和瓶装水。因为飞机晚点很正常,所以大家当时都没什么异议,都在耐心等待。”刘女士说。
刘女士称,后来广播通知乘客到另一个登机口登机,但随后就陷入了漫长等待。“乘客就想知道一个准确的信息,可春秋航空的工作人员说法一会儿一个样,前后矛盾。”
当天21时许,飞机到达机场。但乘客愤怒的情绪越来越大,部分乘客要求春秋航空做出合理解释并给予经济赔偿,否则拒绝登机。“春秋航空坚持只赔200元,许多人为尽早回家也就同意了。起飞前,还让每人写下姓名和所收钱数。”刘女士说。
刘女士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但当她6月28日登录春秋航空网站购票时发现,网站显示“你的资料被锁定,请联系客服”。
“客服人员说春秋航空是廉价航空,因此任何延误都不赔偿。如果你收到赔偿,公司就无法为你提供服务。”刘女士很无奈。
春秋航空称“暂无能力服务”
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张武安并不认同“黑名单”的说法,他将其称作“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
张武安认为,春秋航空地面服务工作人员广播航班延误消息后已经提供了相应服务。“先后三次向旅客免费分发蛋糕、方便面和矿泉水,每半小时进行航班延误广播。告知旅客机票可以退改签,退改签的旅客可安排宾馆休息。”张武安说,航班登机时间本来延误4个多小时,但由于部分旅客因索赔要求得不到满足而罢乘,导致航班又延误3个多小时。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已向机场公安求助,最后每人赔偿200元,飞机才得以起飞。
张武安说,春秋航空定位于低成本航空,在旅客订票时已书面明确告知旅客实施“航班延误不赔偿”等差异化旅客服务,在得到旅客认可与同意后才出售机票。张武安说,对影响所飞航班和后续航班旅客正当权益且经劝说无效的旅客,春秋航空无能力为其服务,公司相关部门经过严格审批流程后,将其列入“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
张武安同时表示,如果旅客表示“知阅并遵守购票协议”,签署并发一份认同春秋航空“差异化”服务条款的传真,可立刻将其移出“暂无能力服务的旅客名单”。
“目前,还没有春秋航空的客服人员联系过我。我希望春秋航空取消这种把维权旅客列入黑名单的霸王条款。”刘女士说。
专家认为设“黑名单”缺少法律依据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姜启凡认为,将索赔旅客列入黑名单的做法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航空公司不能单方取消该类旅客对该航空公司航班的正常乘坐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航空运输企业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其社会公共事业性是首要属性,这决定了航空资源的配置、调度、使用和管理由国家统一进行。
姜启凡认为,这些旅客有继续搭乘该公司航班的权利。禁止旅客再行搭乘,即侵犯了国家配给给所有公民的社会公共资源的平等享有权。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运输合同当中,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春秋航空禁止索赔旅客再搭乘该航空公司航班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合同法要求。”专家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