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人林春平虚开增值税发票数亿 称为付利息
时间:2012-07-19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一个个谎言被戳穿后 林春平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追踪

通讯员 翁简 本报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

温州商人林春平因吹嘘成功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而名声大噪,随后又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抓。

7月17日,林春平被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涉案的5名公司高管、财务、出纳和中介人亦于同日被批捕。

检方透露,截至目前,此案尚有大量犯罪事实未侦查完毕。根据现有证据,已可认定2011年以来,林春平利用以自己和他人名义注册的温州哈同商贸有限公司、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通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中介人,向全国22个省、市的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开票额4%至6%的开票手续费。涉及虚开金额数亿元,税额高达上亿元。

此外,林春平实际控制的温州中寿进出口有限公司还曾从他人处购买了一百余份海关完税凭证,并抵扣税款约人民币1亿余元。

林春平供述,“因为自己当时资金压力比较重,银行贷款要支付利息,所以才开始在广州等地承接虚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我赚的手续费基本上用来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外面民间借款利息、支付公司费用、自己费用等用途。”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虚开税款数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即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量刑是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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