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公车贱卖引批评 人大代表称做法值得肯定
时间:2012-07-19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河南中牟“公车贱卖”引批评,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认为“当地做法值得肯定”
看到“超编车”堆满垃圾与落叶我很心痛
近日,“河南中牟43辆超编公车被拍出39.11万元”一事引发社会热议。公车是否被“贱卖”,拍卖过程是否存在违规现象,拍卖中究竟有没有“猫儿腻” 河南中牟此次“为进一步深化公车治理成果”而进行的公车拍卖,却陷入舆论质疑的漩涡里。
7月13日,《郑州日报》刊登一条300字左右的消息,称“为进一步深化公车治理成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日,中牟县由县纪委牵头、县国资局承办,采取"三公开"措施,公开拍卖了43辆超编公车,实现国资增值53.2%”。看上去,这是一篇宣传中牟县公车治理成果的报道,不过,“43辆公车”、“成交总金额39.11万元”,“增值率达53.2%”,这些组合在一起的数据,很快引来更多媒体关注。
43辆超编公车,每辆车拍卖均价9000元。公车为何卖出“废铁价”?国有资产被“贱卖”怎能还说增值?公众对河南中牟此次公车拍卖打出一连串问号。
拍卖超编公车能让国有资产增值?一些专家否定了这种说法。“汽车买来之后就会不断贬值,这是常识,怎么还有增值一说呢?成交价比评估价多,就说是增值,完全是偷换概念。”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博士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公车只要是用在公共服务上,是在为老百姓做事情,那么公车的价值就实现了。公车要实现的是社会效益,并不是经济效益。”
随着媒体报道不断深入,河南中牟此次公车拍卖的“疑点”逐渐增多。有媒体报道,参与此次拍卖的评估公司河南中达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负责人钟某,同时也是负责拍卖的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的拍卖师,这让人质疑评估公司和拍卖公司是否存在“串标”,拍卖过程是否存在“人为操作”空间,给此次拍卖的公正性打上问号。
在媒体和公众的“倒逼”下,中牟县相关部门出面回应质疑,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也公布了此次拍卖的部分图片和视频资料。7月13日,中牟县公车治理领导小组回应,这些超编车车型差、车况差,所以拍卖价并不高,并公布了拍卖的车型和价格。7月15日,河南拍卖行有限公司在《中牟县公务用车拍卖情况说明》中称,“这些车辆平均油耗较高、维修费用较高,市场价值较低”,并且还说明“有39位竞买人办理了竞买手续”,“我公司派出拍卖师张俊杰、王莉主持了本场拍卖会”。据媒体报道,河南省纪委、省工商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公车拍卖是近几年各地公车治理或改革的举措之一,河南中牟此次拍卖引来“公车拍卖价格低”的质疑声也并非首次出现。今年6月,温州市启动公车改革,将1300辆公车分6批拍卖。在首场拍卖会结束后,“公车贱卖”的质疑声同样存在。那么,如何能让公车拍卖更加规范和公正,拍出的价格令公众信服呢?
“河南中牟拍卖超编公车的做法值得肯定,出发点是好的。有些地方政府还不敢公开拍卖。”长期关注公车改革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全国人大代表叶青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我在政府部门工作10年,看到很多超编车直到"烂"掉为止,觉得很心痛。这些车停在那里,堆满垃圾和落叶,每年还要交保险费。”
叶青认为,河南中牟的公车拍卖之所以引发如此多的质疑,主要在于“公开不彻底”。他的建议是,“如果要进行公车拍卖,应该把每一辆车起拍价的计算过程告诉大家”。
“这辆车的车价是多少,什么时候买的,用了多少年,开了多少公里,都应该公示。起拍价是如何算出来的,这个问题很专业,需要向公众解释。这些情况都应该在拍卖之前公示。河南中牟的说明是在拍卖结束之后,这就非常被动。”叶青说。
庄德水也认为,政府在组织公车拍卖之前,应该向公众“晒”清楚车况信息,“公示一份车辆评估报告”。他还表示,“公车拍卖也可以像土地拆迁一样,评估公司和拍卖公司的选择也应该有招投标的过程,引入竞争机制,减少大家对拍卖程序和结果的质疑”。记者 陈璇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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