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障房近30亿工程资金被挪用 四成建设违规
时间:2012-07-19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审计署:2.1万保障房对象存财产超标等问题

66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公布

昨天,审计署公布对河北、内蒙古、重庆等1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

29.55亿元工程资金被挪用

问题

审计发现,一些地方资金筹集和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未足额提取或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6个市县中,有36个市县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资金53.14亿元,占应提取或安排总额的14%。

二是相关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有19个单位违规向27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941.78万元,49个项目的6.75亿元银行贷款未按规定享受优惠利率。

三是未按规定拨付、使用或管理专项资金。此次审计发现,有29个单位违规拨付或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3.33亿元;22个单位将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5个市县向承建单位违规返还土地出让收入5.33亿元。

整改

3个市县已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补充安排工程资金1.56亿元;2个市县补充安排地方投资1261.74万元;1个县已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5.91万元退回;11个单位已将截留、挪用的26.51亿元归还原渠道。

近四成项目建设程序违规

问题

审计发现,一些地方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一是工程建设用地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66个市县中,有9个市县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未批先用、未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等问题;3个市县的9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部分用地被用于开发商品房、建设酒店和办公楼等。

二是部分项目建设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66个市县中,有46个市县的803个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投标等环节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占抽查项目数的38.13%,有的项目被违规转分包或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个人。

整改

2个市县对违规转包和不符合施工规范的问题作出处理。

1.46万套保障房遭遇闲置

问题

审计发现,部分地区的分配和后续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部分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够严格。66个市县中,有9个市县的5479户保障对象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42个市县的2.1万户保障对象存在收入财产超标、重复享受保障待遇、应退出未退出住房保障等问题。

二是部分保障性住房被违规销售和挪作他用等。66个市县中,有5个市县的2801套保障性住房被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32个市县的1.46万套保障性住房闲置半年以上。

整改

7个市县已取消3856户居民保障对象资格,2个市县将209套闲置保障性住房进行配租(售),相关地方正在研究完善制度。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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