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乌鲁木齐7月18日电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暂时封存自治区级各党政机关(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检委、高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驻乌各企事业单位,生产建设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驻乌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部队驻乌各单位50%的公务用车。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改善各族市民的出行条件,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实施了一大批城市道路交通建设项目。随着各类道路交通项目陆续开工建设,特别是“田字型”快速路网建设的迅速推进,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状况加剧,为确保市政道路交通项目建设期间以及第二届亚欧博览会期间城市交通顺畅有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控制机动车出行数量,暂时封存部分公务用车。
据了解,各单位公务用车的封存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至9月5日。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积极鼓励干部职工选择公交车等低碳绿色出行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机动车出行数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好通知要求,统筹安排好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落实不力、措施不当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实习记者 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