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庐江一公务员离岗12年被单位网上“通缉”
时间:2012-07-17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新华网合肥7月17日电(记者刘美子)离岗12年,却一去不返。7月11日,安徽省庐江县政府网站上的一则公告引起广泛热议。该县教育局一名公务员离岗12年全无音讯,教育局在网上向其发出“通缉令”,令其在限期内回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归将直接开除。

记者在庐江县政府网站上看见,该公告称“庐江县教育局职工陈某2000年离开单位未归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现按公务员法等规定,限陈某于公告发布后15日内返回教育局上班或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不归将按规定予以开除。”

经核实,陈某现年45岁左右,离岗前是庐江县教育局的公务员。2000年,他被借调到安徽省教育厅上班,随后又去了安徽省教育厅下属的教育报刊社工作,自此再也未和原单位取得联系。

2004年,庐江教育局听说陈某已不在教育报刊社工作,便让其回来上班或办辞职手续,陈某也表示愿意辞职。但当教育局将其辞职表格交到原巢湖市人事局时,人事局告知,按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职需本人签字。

“陈某离异,父母双亡,没人知道他离岗原因,也一直联系不上他,因此这件事就搁浅到了现在。”庐江教育局人事科科长陈月宝告诉记者。

2011年,庐江县并入合肥市,庐江县人事局就此事向合肥人事局请示,得到了“在媒体上公示此事,若一定期限后陈某不报到就开除”的答复。于是,庐江县政府网站便刊登了此则“通缉令”。陈月宝说。

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陈某离岗这12年来的工资问题,陈月宝向记者介绍,在2000年至2004年间,由于与陈某仍有联系,且其人事关系还在庐江教育局,因此陈某每月还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但自从2005年2月与其失去联系后,单位就立即停发了陈某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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