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琼光被免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职务
时间:2012-07-17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南海网海口7月17日消息 7月17日上午,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海口闭会。会议表决决定,免去符琼光的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同时,根据符琼光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符琼光辞去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符琼光简历:

  1973.09--1975.08 海南澄迈县玉堂小学民办文昌县龙楼镇金星小学附设初中班民办教师

  1975.08--1977.08 海南临高师范学校政文专业学习

  1977.08--1981.09 海南中学教师、海口市第十四中学教师

  1981.09--1988.05 海南行政区司法局科员、党委政法委员会科员(1979.07-1982.06在海南教育学院中文专科函授班学习;1980.09-1985.07在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本科函授班学习)

  1988.05--1991.12 海南省人代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1.12--1993.02 海南省人代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3.02--1994.07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4.07--1996.07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办公室主任

  1996.07--1998.05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室二处处长,法制工委委员

  1998.05--2001.03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专职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室副主任

  2001.03--2003.06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室副主任(其间:2003.01当选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3.06--2004.08 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

  2004.08--2005.06 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2005.06--2012.06 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2012.06-- 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法制办公室主任

  海南省三届、四届人大常委,海南省地方立法研究会会长(2006.01兼)

  (简历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南海网记者李晓梅 实习生李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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