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仿冒出租车激增 造假成本低一月可回本(图)
时间:2012-07-17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左为真正的镇街黄色出租车,右为外地车牌的假冒出租车,两者外观极为相似。 苏仕日 摄 左为真正的镇街黄色出租车,右为外地车牌的假冒出租车,两者外观极为相似。 苏仕日 摄

《交通运政执法部门夜查“黑的”》新闻追踪

日前,南方日报记者随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夜查“黑的”,亲历“黑的”暴力抗法。

为何“黑的”屡打不绝?打击的重点和难点在何处?应该怎样增强打击效果?

昨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就打击“黑的”接受南方日报专访。

这位负责人说,路面执法是打击“黑的”的最终环节。从现实情况看,打击“黑的”必须依靠多部门联合执法,从仿冒出租车的源头予以打击。同时,要在全社会形成打击“黑的”的氛围,让“黑的”无处藏身。

车子破破烂烂,多为假牌套牌

南方日报:东莞“黑的”问题从何时开始比较突出?车辆的主要来源是什么?

市交通执法局:2004年前后,东莞开始出现蓝牌车非法营运现象。禁摩后,政府对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投入加大,出租车数量明显增加。2008年前后,仿冒出租车即“黑的”现象开始比较明显。

据我们了解,“黑的”主要来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周边城市的下线出租车。这些退出营运的出租车经改装后流入东莞从事非法营运;另一部分是购买低档或报废的私家车仿照东莞出租车样式进行非法改装,安装假顶灯、计价器等设施,进行非法营运。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假出租车经营到期,由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但出租车颜色等特征都还有保留。一些私家车甚至故意喷涂成出租车颜色,从事非法营运。

南方日报:“黑的”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市交通执法局:“黑的”主要有四个特征。一是车型以桑塔纳、比亚迪居多。二是样式大部分仿冒东莞“蓝的”,也有部分仿冒东莞“黄的”。三是多数是假牌套牌车辆。四是车况差、车身残旧,多数不打表,只能提供假发票。

南方日报:目前打击“黑的”的重点是什么?

市交通执法局:主要是三个重点。第一是打击假出租车窝点,对假出租车聚集点实施端窝行动。第二是深挖假出租车、假顶灯制售源头,铲除假出租车制假售假窝点。第三是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加强错峰执法和夜间执法,采用流动巡查与设卡查车相结合,便车隐蔽探查与执法车有力执法相结合,重点区域重点整治与普通路面保持监控相结合,打击假出租车非法营运。

一万元搞掂一辆“黑的士”

南方日报:尽管交通执法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为什么“黑的”依然屡禁不止,甚至在个别局部地区比较猖獗?

市交通执法局:“黑的”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是,“黑的”的违法成本太低,但是利润丰厚。根据广东省出租车管理办法,对取得证据的“黑的”非法经营行为,可以处最高3万元罚款。如果仿冒出租车但没有证明非法营运行为,只能处最高一万元的罚款。由于处罚执行难,很多“黑的”司机干脆放弃被扣车辆,重新购买假出租车再从事非法营运。一辆仿冒出租车连买车带造假,可能几千元到一万元就能搞掂。在一些发达镇区,外来人口多,市民出行需求大,“黑的”的生存空间更大,造假的成本可能一个月就可以收回。当前的执法行动难以对“黑的”产生有效的震慑作用。

南方日报:执法的难点在哪里?

市交通执法局:从近年来的打击情况看,难点有三。

第一是“黑的”流动性大、范围广,打击难度大。一些非法营运车辆流窜于镇街交界区域经营,一发现执法人员就立即加速逃跑至交界地甩客,增加了执法部门的查处难度。

第二是暴力抗法多,查处危险性大。暴力抗法现象在2007年后逐渐增多。不少“黑的”司机被查处时会不顾一切撞开执法车辆逃逸。比如你们跟随采访的那天,就有“黑的”企图撞开执法车逃跑,现在执法车堵截“黑的”被撞的维修费用不少。

此外,个别“黑的”藏有铁棍、电棍、管制刀具等,我们的执法队员在查处时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曾经有一次,我们执法人员开着4辆车分两组查处“黑的”。当晚先查到2辆,其中一组押送“黑的”回到分局,另一组发现有疑似“黑的”,就尾随进入一条小巷,结果被十余人围攻,不得不撤离,随后我们向公安报案抓获了一批涉事人员。

第三是交通执法部门的调查执法手段有限。比如,“黑的”司机抗拒执法时,交通执法部门无法限制其人身自由。

交通部门打击“黑的”,严格来说就是打击仿冒出租车和非法营运。在“黑的”购买、改装、上路行驶等过程中,执法尚有空白点,路面执法其实是打击“黑的”的最末环节。

举个例子,路面停着喷涂出租车颜色的“黑的”,如果它安装了假顶灯、假计价器,我们可以以其涉嫌仿冒出租车予以查处。如果它只是喷涂这个颜色,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其从事非法营运,就无法以涉嫌非法营运名义查处。近期我们还发现,有些网店甚至公开出售假的的士计价器,这也增大了我们打击的难度。

希望建立多部门联合打击机制

南方日报:在打击“黑的”方面,交通执法部门有何举措?

市交通执法局:在打击措施上,我们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加大路面查处打击力度。同时,联合公安部门和深圳、广州交通执法部门,深挖假出租车及假顶灯源头,铲除假出租车制假售假利益链。我们还将加大摸排力度,继续实施假出租车聚集点“端窝”行动。我们也将广泛发动群众、出租车从业人员参与,积极举报假出租车线索。

对于超出交通执法部门执法权限的情况,我们现在查获假牌套牌车的,移交交警部门处理。涉及被盗被抢车辆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于假出租车车身喷涂“莞通”、“翔运”等出租车公司名称的,除了依法进行查处外,还由被侵权公司对“黑的”司机进行侵权起诉。

南方日报:对打击“黑的”,交通执法部门有何建议?

市交通执法局:首先我们希望将打击“黑的”上升到社会综合治理的层面,建议由统筹综治职能的单位牵头,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门机构,建立多部门联合打击机制。同时,成立打击“黑的”专业联合执法队伍,整合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执法力量,发挥各部门工作职能,形成执法合力,建立起长效执法机制。

第二是发动镇、村(社区)参与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比如,出租屋不能租给假出租车、非法营运违法经营者,停车场不能给假出租车、非法营运车辆提供停放场地。

第三是加强下线出租车监管。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下线出租车回流营运市场。比如出租车下线时必须改变车身颜色,相关主管部门还要全程监督它的流向,尤其要确保所有具有出租车特征的东西全部拿掉,包括顶灯、计价器、出租车标志牌、座套、电子标签等。

我们赞同一些法律界人士提出的建议,对东莞出租车的颜色加以保护,禁止私家车辆喷涂出租车颜色。

南方日报:有司机反映,有的正规的士允许亲戚老乡套用真车牌照,在不同区域营运。执法中是否发现过这种情况?也有司机怀疑个别基层单位存在“黑的”保护伞。对此,交通执法部门有何回应?

市交通执法局:我们查处过假出租车套用正规出租车车牌的情况,但尚未发现出租车司机允许他人套用自己车牌的情况,纪检部门暂未发现基层执法人员充当假出租车保护伞的情况。如果发现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我们一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南方日报记者 段思午

实习生 刘若筠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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