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公司涉非法黄金期货交易 9个月吸金千万
时间:2012-07-17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中新网桂林7月17日电(唐梦宪 赵丽佳)广西桂林宏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交易,短短9个月,获利上千万元,桂林市公安局7月17日通报,宏洪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等3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已被依法逮捕。
据桂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董光明介绍,2011年4月,李某、周某、戴某3人合股出资30万元成立了宏洪公司,经营范围为理财投资咨询、旅游咨询、资金托管等业务,李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同年5月,宏洪公司在没有取得广西证监局颁发的黄金期货交易业务证照,也没有取得人民银行、桂林市政府金融部门的登记许可的情况下,仅凭工商执照,就与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签订了《市场开发合作协议》,成为后者在广西的总代理商,并交纳代理加盟费50万元。
宏洪公司在桂林市租用了1600多平方米的场地,购置170多台电脑,招聘170多人,以报刊宣传、电话联系、小区场所设点、公司现场授课等形式招揽客户和发展市、县级代理商。同时利用集中方式应用湖南维财交易所的平台进行黄金期货交易,同时为交易买卖客户提供履约担保和当日无负债保证金制度,实行T+0、24小时交易,可进行买跌卖涨双向投资。给客户开通的有1盎司、20盎司、50盎司和100盎司4个品种,放大交易比例分别是1:5,1:20,1:50,1:100,交易一手黄金收取的佣金分别是20元、150元、350元和700元,佣金由湖南维财交易所与宏洪公司三七分成,宏洪公司发展的市、县级按总佣金的60%、50%分成。
警方介绍,宏洪公司还自制所谓黄金走势图,如买涨的客户多,就马上制作一份下跌的走势图欺骗客户,从中牟利。
2012年元旦后,湖南维财大宗贵金属交易所被长沙警方立案侦查,该交易所一系列违规行为浮出水面,包括非法期货交易、虚拟配资和恶意代客刷盘等。据了解,2010年2月,犯罪嫌疑人楚某注册成立湖南维财交易所,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就以长沙为基地,在全国26个省(区、市)发展738家代理商,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业务,累计收取客户保证金23亿元,非法交易额达1.2万亿元,非法收取交易佣金近9亿元,涉及客户近4万人。
宏洪公司作为湖南维财交易所在广西的总代理商,也进入了广西证监局的调查范围。今年3月1日,广西证监局将相关调查材料移交桂林警方,警方立即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警方缜密侦察,5月4日将宏洪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抓获。6月13日警方先后在桂林和南宁将周某、戴某抓获归案。
警方称,宏洪公司代理湖南维财交易所的黄金期货业务,向客户名义收取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20%,而实际收取客户购买1盎司黄金期货合约保证金是1800元,实际最低保证金比例仅为0.7%,他们降低投资门槛,是为了吸引更多客户从事交易,从中获取更多利益。该公司行为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89条规定,涉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
根据警方掌握的该公司交易数据和账单资料显示,从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宏洪公司发展了市、县级代理商33个,发展客户共3471人,实际产生交易的1351人,客户总投入资金1.08多亿元,交易总额达359亿元。产生的佣金共为3740多万元,湖南维财交易所结算给宏洪公司李某1746多万元,实际支付1696多万元,李某又拨付下级市县级代理商佣金725多万元。李某、周某和戴某实际非法所得970多万元,另外还向下级市县级代理商收取了100多万元的加盟费,宏洪公司成立9个月,非法获利上千万元。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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