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银行审核不严致部分市民个人信用受损
时间:2012-07-16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媒体称银行审核不严致部分市民个人信用受损

  7月12日,位于月坛北街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中心,不少人排队查自己的信用记录。

媒体称银行审核不严致部分市民个人信用受损

  7月13日,地铁4号线海淀黄庄站附近地下通道内,一名自称银行人员的男子设摊办理信用卡。

  个人信用记录,我们的另一张身份证。

  它除了记载个人基本信息外,重点记录信用卡信息、贷款信息、其他信用信息等。一旦产生不良记录,贷款买车买房都将受到影响。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前几年银行“跑马圈地”办信用卡,审查不严,不法分子趁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卡恶意透支,导致一些市民个人信用无辜受损。

  西城法院法官透露,北京每年类似的案子就有几百上千起。市民维权消除不良记录更是难上加难。

  去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就《征信管理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信用卡未按期还款等“不良记录”的保存期限,条例规定为5年,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就应该予以删除。

  哧哧几声,个人信用报告从打印机里出来。

  上面显示有两张信用卡,均被恶意透支,“催债公司说的是真的。”李彤皱着眉头。

  从未办过信用卡的李彤找到银行,发现信用卡申请信息表中,“直系亲属”一栏上父亲名字和母亲姓氏都是“胡诌的”,办卡人签字更不是自己的笔迹。

  银行让李彤填写了一份“非本人申请信用卡情况说明”,承诺予以调查解决。

  一个多月后,李彤等来的却是银行的起诉通知。

  莫名冒出的信用卡

  李彤是北京的一名白领,今年准备买房结婚,计划在3月16日被打乱。

  当日,自称催债公司的人员打来电话,告诉李彤名下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恶意透支9990元,他们受银行委托催债。

  “我从没办过任何信用卡。”李彤当时有点蒙,以为是诈骗电话。但对方报出她之前工作的单位,说是银行联系不上她,催债公司通过之前单位才找到的联系电话。

  催债公司还告知,另外一家银行也委托他们对李彤催债,还有一张该银行信用卡被恶意透支四五千元。

  “我们只管要钱。”催债公司并不理会李彤所称的“从没办过信用卡”。

  李彤跑到位于西城区月坛北街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打印出来的个人信用报告上,的确有两张信用卡,都被恶意透支。

  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10000元,2011年8月11日开卡,开户当日便被透支。

  另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5000元,2011年8月22日开卡,也是当日即被透支。

  “征信中心人员说这都是不良记录,如果要贷款买房买车,将受到影响。”李彤想不通,这些信用卡是怎么冒出来的?

  作废身份证办信用卡

  “身份证有没有被别人借走或丢过?”征信中心人员的话提醒了李彤,两年前她曾丢过身份证。2010年10月的一天,李彤钱包被偷,内有身份证、社保卡等证件。当日报警后,她还到大兴公安分局补办临时身份证。原身份证件作废,一个月后拿到新身份证。

  从征信中心出来,李彤开始联系已透支9990元的信用卡的开卡银行,得知名下的信用卡登记的证件就是丢失的那张身份证,申请者还提供一家公司的工作证。

  李彤的确在那家公司工作过,“丢的钱包里,可能有单位信息。”她说,2011年3月已从该公司辞职。

  这张信用卡申请日期为2011年8月,距李彤身份证挂失近10个月、距她从原单位离职5个月。

  “有人拿着作废的身份证和伪造的工作证,就能冒名申请信用卡。”李彤疑惑,新旧身份证照片不一样,证件有效期也改变了,“银行怎么就能审核通过?”

  填写了一份“非本人申请信用卡情况说明”后,李彤等待银行的答复。

  “之后就没信儿了。” 李彤再次找该银行,要求查看信用卡申请信息表,发现信息基本是随意填写的,“直系亲属”一栏上父亲的名字和母亲姓氏更是“胡诌”。她要求银行做笔迹鉴定,并恢复个人信用。银行承认就现有情况判断,李彤名下的信用卡确非她本人所办。

  几次三番,电话、面谈,银行总是答应解决。李彤反复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污点”仍在。

  银行起诉充满疑点

  事情没有进展,4月下旬,李彤频繁联系银行,银行答复将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部门申请,为其抹去个人征信不良记录。

  几天后,李彤等来的是法院起诉通知。

  4月27日,西城区法院通知,李彤被银行起诉。“法院问我去不去应诉。”李彤说,当时快要被气疯了,“银行表面上说给我解决,暗地里却起诉我。”她当即联系银行质问,银行的答复更让她感觉是个陷阱,“银行让我不要去应诉”。

  李彤态度明确,一定要应诉。

  4月28日,李彤和记者早上8点45分赶到法院门口。8点50分,李彤突然接到法官电话,称银行撤诉了。

  负责此案的黄姓法官说,诉讼法有规定,原告有撤诉权利,银行赶在开庭之前撤诉了。

  李彤从法院拿到的起诉状上,银行诉称2011年8月,被告(李彤)向原告(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经审核予以发卡。被告开卡使用后,对原告诉求的信用卡欠款不予清偿,并经原告多次催促未果。现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准予所请,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不成了笑话吗?简直是黑白颠倒。”此时的李彤甚至怀疑,银行起诉又不让她应诉,得知应诉又撤诉,就是想通过“偷偷”胜诉将“这笔坏账当成案件处理掉”,“银行只想着自己的利益,根本不在乎客户的权益”。

  跑三个月“洗白自己”

  拿着起诉状,李彤带着记者找到该银行总部。

  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直不肯透露起诉客户的原因。再三追问下,这名女工作人员干脆哭出声来,“你不要为难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令李彤哭笑不得,“我是受害者,搞得像是我在欺负银行。”

  两个小时的争执后,信用卡中心一名高管现身承认审查的确有问题。但起诉又撤诉的缘由,这名高管并未正面回应。最后,这名高管表示,银行保证会尽快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抹去李彤的不良征信记录。

  5月的日子里,在李彤的一再催促下,银行回复已将其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抹掉。

  随后,李彤查询得知,这张信用卡只是做了“异议处理完毕”,不良记录依然显示,“这样仍会影响我贷款。”

  几乎整个6月,李彤奔波在“消除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的路上。多次交涉后,银行终于为其彻底消除了不良记录。

  而名下的另一张其他银行信用卡,与发卡银行多次交涉未果后,李彤要求银行出示原始申请表。她发现,申请表上假签名下方申请日期的笔迹,与银行审核人员的笔迹相同,“很有可能冒名者没写日期,后来审核人员填上去的。”李彤推测。

  “那家银行本来态度很强硬,根本不承认是银行审查不严。”李彤说,当她提出这点质疑后,银行很快帮她删除了不良记录。

  3月到6月,耗时三个多月后,李彤终于“洗白了自己”,她说自己“筋疲力尽了”。

  “跑马圈地”留后遗症

  问题解决了,但疑惑仍未消除。

  李彤还是没搞明白,为何不法分子能轻易冒名办卡,为何银行明知“客户冤枉”还要起诉?

  曾代理多起信用记录案件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认为,不法人员无论是使用他人身份证还是身份证复印件,冒用他人名义办理信用卡恶意取款套现,发卡银行都有无可推卸的责任,“这说明银行人员懈怠大意,没有尽到审查责任,甚至个别业务员出于业绩利益考虑,故意隐瞒。”

  对于银行起诉却劝客户不应诉,易胜华律师怀疑,银行有利用这种途径,把追讨不回的欠款做成坏账的可能,“原身份证持有人不应诉,必然败诉,银行胜诉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无法追回欠款,银行仍可拿着胜诉判决掩盖工作失误。”

  负责李彤被诉一案的黄姓法官透露,在北京各法院,每年都有几百上千起类似的案子,有的是身份证丢失或是复印件随意丢弃,被别人捡到去冒名办信用卡,“这是银行前几年审查信用卡不严,只为跑马圈地办卡,留下的后遗症。”

  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银行有责任对提交身份信息的办卡者进行审核,如果因审核不严导致他人被恶意欠款和信用记录受损,受害者可向银监会书面投诉。银监会查实后,按照相关规定,对银行进行行政及经济处罚,并督促银行修正受害者的信用记录。

  信息系统滞后漏洞

  对于李彤的疑惑,银行内部人员给出另外一种解释。

  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透露,信用卡的发放包括受理、调查和审查三个环节。其中受理岗位是关键,受理岗位人员必须做到对申请办理信用卡的客户本人、身份证和签字“三亲见”,否则出现风险将追究责任;调查岗位人员负责对申请人基础信息进行调查,对疑似问题通过电话跟访、征信信息网络等进行重点调查;审查岗位人员要对纸质文本等逐一审查。

  对已办理的信用卡,银行对信用卡恶意透支业务,一般都是打包给经侦部门,或者打包给催债公司进行上门催收,催收不成到法院起诉。“这是程序上的规定,并非逃避责任,损失也是银行自担”。

  该人士认为,除银行审查不严外,银行自身系统不能验证身份证真假,只能通过与公安系统的联网核查,但公安系统更新不更新,及时不及时,不是银行所能左右的。同时,公安信息系统鉴于保密性,只向银行开放客户姓名、身份证证号、照片等信息,其它核查不出来。

  对此,公安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身份证挂失补办后,丢失身份证原则上已失效,但目前技术无法消除挂失身份证件的内部信息,使得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而警方更新身份证信息,如照片、有效期的变更,的确无法即时传递给银行内部网络。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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