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牛奶河”非个案 曝环境执法监管漏洞(图)
时间:2012-07-14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图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的瞿溪河一夜变成“牛奶河”。戴查摄
一条河流,一夜之间从清澈变为浑浊,甚至呈现牛奶状。在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强调环境保护的背景下,污染是如何发生的?在这起河流被污染事件背后,反映了当前环境保护还存在哪些问题?
《法制日报》记者7月12日从浙江省环保厅了解到,针对温州市瓯海区瞿溪河变成“牛奶河”事件,该市监察、执法部门已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分析监管疏漏原因,对涉事企业追究相应责任,并在对重点流域八大水系的常规性监管基础上,扩大监测范围,除了重点水系的干流、支流外,还将对居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河流纳入监管体系。
7月9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流经林桥村的瞿溪河长约两公里的河道被乳胶污染,一夜之间变成了“牛奶河”。河流是怎样被污染的?《法制日报》记者连日来对此进行了调查。
瞿溪“牛奶河”恢复清澈
7月9日凌晨4时许,林桥村村民周大伯起来健身,一出门发现门外的河水全部变成了乳白色,大吃一惊,他赶快打电话向环保部门反映。
记者了解到,村子附近有家“温州大树林贸易有限公司”,7月8日22时许,一辆载着20吨天然乳胶的大卡车停在该公司后门对面的公路上,通过一根管道,这些乳胶被输送到公司的乳胶储藏罐里。
7月9日凌晨1时左右,乳胶输送过程中,管道突然破裂,白色的乳胶喷涌而出,流到了旁边的水沟里,估计有两三百斤,等到9日早上,附近的居民起床后,发现瞿溪河水已变成“牛奶河”。
“第一天,村民们发现情况比较吓人,大家议论纷纷,但经过我们的及时介入处置,村民们非常理解配合我们的工作,沿河的村民及企业共同参与了污水处理,现在河水恢复了清澈,事态得以平息。”瓯海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戴东鹏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污染物超标的主要是化学需氧量,事发当天泄漏口最浓的达到每升770毫克,远远超过每升40毫克的最高限值,但根据7月11日中午和7月12日的监测,地表水化学需氧量最高值为每升60毫克,最低处已为每升十几毫克,水质已恢复正常,不会影响当地居民生活。
7月12日,记者在瞿溪街道林桥村附近看到,在网络上走红的“牛奶河”即瞿溪河受污染的河段,目前已经恢复清澈,可见鱼虾从上游随波而下,四处游动。
戴东鹏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受污染的河段全长1.35千米,涉事企业“温州大树林贸易有限公司”在事发当天就被查封,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涉事企业未通过环评审批
据瓯海环保局调查,涉事企业“温州大树林贸易有限公司”自去年7月设立以来,从未申请环保审批。
“这是一家从事天然乳胶销售的企业,但擅自分罐包装,属于生产行为,需要通过环评审批,如果当时做过审批,选址时就不可能建在河流上游。”戴东鹏告诉记者,企业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时,如果涉及项目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就会涉及到环保部门的签字,像餐饮业还会涉及卫生部门的签字,在这个环节中可能存在把关的疏漏。
环境资源法专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水苗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道,涉及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是获得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如果是不需要环评审批而造成污染后果的,不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有环评审批要求而没有审批的,则属于违法企业,涉及罚款及关停。
温州“牛奶河”并非个案
记者了解到,“牛奶河”并非浙江独有,它的出现也非一天两天。
2008年11月,湖南省浏阳河梨段约50米宽的河面上有一大片呈乳白色,像“牛奶河”,原来是附近的厂因电压不稳,搅拌机受损导致电泳漆意外泄漏,排入了浏阳河。
2010年1月,四川省南充嘉陵区出现了长达10公里的“牛奶河”,村民反映,连猪都不喝“牛奶河”的水,而污染沿线有畜产品加工厂、塑料厂、废品回收站等。
2010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甲山街道办官桥村一造纸厂的污水池出现污水外漏,流到了附近的田地里,把附近的小河变成了“牛奶河”。
2011年4月,受苹果供应商违规排污影响,连通湖北省武汉市南太子湖的河流遭到严重污染,成为了一条“牛奶河”,清淤治污历时一年多。
“牛奶河”缘何这样多?
浙江省环保厅污水处理预防处章工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牛奶河”的出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早些年,在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农村里为了搞活经济,办个小企业、小工厂,顾着赚钱,缺乏环保意识,而且环保设施不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存在缺陷,还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形,导致不当排污,对周边的水体造成了污染。
“预防水污染主要从对重点水域的监管和重点行业的整治两方面进行,电镀、电工、印染、化工、造纸、制革这些行业对环境污染严重,是我们的重点整治范畴。”章工说,“但这些监管无法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如果一些企业不自觉,就较难避免"牛奶河"的出现。”
“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普遍存在违法成本过低、守法成本高的情形,这其实也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衡平关系问题。”钱水苗表示,要避免“牛奶河”的出现,一方面需要企业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门完善制度,加大违法处罚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治水应强化政府监管责任
“"牛奶河"的出现不外乎存在两个原因,其一是企业一方违规操作、不当排污,其二是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没有及时检查、监督到位。”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教授蔡守秋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法律对造成水污染的责任主体及应急处理规定明确,该罚款的罚款,缺乏手续的补办,非法企业应及时责令关停,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是否做到了严格执法?如果发现漏洞不及时处理,这就是地方政府监管的失职,地方政府的执法不严往往是因为顾虑地方财政收入,采取了地方保护主义。
守土治水,保护环境,浙江做了什么?
据了解,2009年7月,浙江出台了《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从2010年起每年一次正式对交接断面水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经济奖励处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认证审批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保护辖区环境质量的法定职责。
“考核办法确定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等级,水质改善县区将获得经济奖励,不合格县区除了经济处罚外,还会给予区域限批等行政处罚。”章工介绍,现在的河流普遍氮、磷超标严重,主要跟生活、农业污染有关,目前,正联合建设厅等部门加强基础性设施建设,强化农业污染防治及生活垃圾的处理。
“有效的国家和地方治理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诚如美国环境保护署的总法律顾问斯科特·富尔顿在《可持续发展之基础》一文中提到,强劲的政府执行机制在制止违法行为上具有独特的优势,包括终止违法行为、要求修复、通过禁令性救济及财政制裁,但若制定环境法律但不去实施或执行,是无法取得预期环境效果的。(记者陈东升 见习记者王春)
作者:陈东升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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