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部门联手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显威力
时间:2012-07-14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7日讯(记者 时凡
)记者7日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获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社厅、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嫌犯罪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在依法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和司法移送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规范了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工作的移送程序,并对部门之间建立协作沟通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将在部门间共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中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欠薪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部门职责分工
针对当前个别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种方式恶意欠薪,致使部份劳动者生活陷入困境,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通知》要求,四部门要认真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侦办、批捕、起诉和审判,提高办案效率。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报酬支付情况,依法受理拖欠劳动报酬的举报、投诉。经调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应及时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将案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责令支付劳动报酬的文书送达
对一些地方曾出现拖欠工资企业主逃跑、欠薪不知该向谁追讨的情况,《通知》明确规定:人社部门可以在行为人住所地、办公地点、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建筑施工项目所在地张贴责令支付的文书,或者采取将责令支付的文书送交其单位管理人员及近亲属等适当方式。
作者:时凡
【责任编辑:董雄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