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新规允许公司零首付注册 经营项目不限
时间:2012-07-10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没钱能开公司吗?现在,在咱们河南就行。

7月5日,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在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即可。

新规

注册公司可以“零首付”

“小型微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通知》里,省工商局这样评价小型微型企业。

《通知》规定,2014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资本或出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免征企业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和企业年检费。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登记费、补(换)营业执照工本费也予以免征。

而另一项规定则更引人关注。在《通知》中,允许小微企业“零首付”注册。“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2年内把注册资本缴齐即可。”

这对于下岗职工、刚毕业的大学生等创业人群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这意味着,没钱也能开公司。

范围

经营项目不设限

在现行规定中,小型微型企业起名字需要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目录。“一些创意的名称就通不过,但新行业往往是由创意引起的。”河南正大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付全中说。

此次省工商局的《通知》,对企业名称放宽了,允许小型微型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实业”、“科技”、“商务”、“营销”、“物流”等不反映具体行业或能够反映服务内容、方式的字词表述行业。

此外,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小型微型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列入的经营项目,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积极予以支持。

办理

可凭房管部门证明注册

小型微型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无法提供所有权证的,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所(经营场所)权属证明,即可作为登记注册的有效材料;在有形市场内设立小型微型企业的,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文件,可作为该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河南商报 (微博)记者孟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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