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拟上调民用管道燃气售价 8月召开听证会
时间:2012-07-06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水、电、气等重要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工作精神,我市拟调整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市物价局介绍,该局目前正在按有关规定程序,积极做好我市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准备工作。

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基准价

早在2010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决定适当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上游)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并将出厂基准价格允许浮动的幅度统一改为上浮10%,下浮不限。

“考虑到天然气销售企业(下游)、用气企业,特别是居民用气提价后的实际承受能力,国家发改委规定,在下游调价工作中,要从紧控制销售价格的提价幅度。”市物价局局长吴健林介绍,国家发改委已明确要求,配气价格和城市燃气公司收益偏高的城市,要适当降低配气价格,缩小提价幅度。吴健林分析说,相比我国内地广州、上海、北京等城市,海口市供气规模相对较小,因此,收益率在全国各城市属于偏低水平。

广东广西试点后再全国逐步推广

据市物价局介绍,由于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涉及面广,对相关行业和居民生活影响较大,为稳妥起见,国家发改委在广东、广西进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工作试点后,已在全国逐步推广。据介绍,2010年,成都市民用管道燃气价格上调0.46元/立方米,涨幅32%,已从2010年6月1日起执行。吉林、辽宁、山东、北京、重庆等多个省、市也已进行了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

海南省上游气价已上调

据有关部门介绍,在海南省,作为天然气上游企业,中海油已于2010年6月1日提价;从2011年1月1日起,海南省上游气价再次提价,上涨了0.25元/立方米。而在福山油田,居民用户天然气出厂价格提高了0.23元/立方米,工业用气提高了0.253元/立方米。

上游天然气企业出厂价提价后,我市天然气销售企业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其民用气销售价格至今仍然是执行2006年制定的每立方米2.60元,民用气价倒挂,企业经营困难,遂向市政府呈递了请求调整我市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报告。但是,考虑到2010年四季度国内、省内物价指数上涨过快等因素,省、市物价部门暂停了原定于2010年第四季度举行的我市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听证会。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居民家庭45万多户,其中,使用管道燃气的挂表户家庭有20万户,实际使用管道燃气的家庭有16万多户。目前我市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为2.6元/立方米,低保户使用管道燃气价格为2.10元/立方米。

听证会8月上旬举行

7月6日至20日报名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受省物价局委托,市物价局拟于8月上旬召开海口市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报名时间为7月6日至20日。

市物价局介绍,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5名,由11位消费者、1位经营者和1位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1位人大代表、1位政协委员、3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5位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和2位社会组织等方面人员组成。

据介绍,本次听证会还设旁听席,旁听人6名,自愿报名,随机抽取产生。

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方式有两种:一是可从海口市物价局网价格要闻栏或海口市政府门户网政府公告栏下载《海口市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或《海口市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认真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学生证)复印件传真至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二是凭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暂住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海口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填表报名。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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