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区农村信用联社原理事长涉嫌受贿受审
时间:2012-07-06
作者:董雄波
来源:未知

  新华网合肥7月6日电 (记者程士华)6日,安徽省宿州市区信用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海峰涉嫌受贿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公诉人在庭审中指控,自2006年2月至2011年6月,王海峰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索取、收受宿州市恒馨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陈某、宿州市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宿州市汴河信用社主任陈某某、宿州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审计稽核部经理张某某等贿赂78起,合计人民币676万余元、购物卡15万多元、美元2000元、购买价格39.5万元的住房一套以及千足金佛摆件、奥运青花瓷等,扣除在案发前上缴其单位廉政账户人民币79万多元,受贿钱额折合人民币658万多元及美元2000元,为请托人在贷款审批、岗位调整、职级晋升、子女就业、工作关照等请托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检察机关认为,对王海峰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程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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