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世界卫生组织日前发布消息称,联合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婴幼儿液态配方奶中三聚氰胺含量设定了新标准:每公斤液态奶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15毫克。
而我国有关婴儿配食品包括配方奶粉标准则规定: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据此,有人认为我国的标准远远低于国际标准。昨日,卫生部有关专家对此进行了解释。
专家称液态奶与奶粉比例不同
卫生部有关专家表示,我国规定的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为1mg/kg,这主要是指婴儿奶粉中的含量。对于联合国组织限定的婴幼儿液态奶,专家称我国还没有这种产品类型。
那么我国的标准是否符合联合国的标准?该专家表示,按照惯例,8公斤液态奶可以制作1公斤奶粉。按照这个比例,如果将联合国的标准转换到奶粉产品,其限定值应为1.2mg/kg。这一限定值是超出了我国1mg/kg的标准。因此,我国标准的制定是科学的,要求比联合国有关组织的更高。
联合国标准明显高于两年前
此前中国卫生部、农业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我国三聚氰胺在食品中有限量值,高于限量值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具体规定为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
其实,联合国有关机构也不是第一次发布婴幼儿液态奶的三胺标准。两年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曾规定,每公斤用于制造婴儿配方奶粉的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最多不得超过1毫克,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每公斤2.5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