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院长谈冤案错案 否认主动纠错是作秀
时间:2012-07-05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中原网讯 “你老出这样的判决,老百姓怎么会信服?司法公信力怎么会提高?司法权威怎么能树立起来?”

  昨天下午,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暨省法院庭(处)长研讨班会议上,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谈到这两年我省发生的“天价逃费案”、“智障人吕天喜抢劫案”等案子时,一连问了各个法院的“头头”3个问题。

  张立勇说,这样的判决结果明显违背一般老百姓的判断,不符合常识、常情、常理。这样的判决如何让老百姓信服?

  他希望在座的院长们一定要从主观上找原因,从自身找原因,决不能把责任往外推,决不能把社会原因、客观原因当成我们的“挡箭牌”、“遮羞布”。

  老出冤案错案,老百姓怎么会信服?

  张立勇说,当前,司法公信力不高、司法权威不足,已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根本性问题,也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张立勇认为,造成司法公信力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法院内部,在于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和水平、司法效率、司法廉洁等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还远远没有达到让人民群众信服、认可和内心服从的程度。

  “比如这两年我省发生的‘天价逃费案’、‘ 智障人吕天喜抢劫案’,判决结果明显违背一般老百姓的判断,不符合常识、常情、常理。你老出这样的判决,老百姓怎么会信服?司法公信力怎么会提高?司法权威怎么能树立起来?”

  他指出,作为法官特别是法院院长,一定要正确看待这个问题,一定要从主观上找原因,从自身找原因,决不能把责任往外推,决不能把社会原因、客观原因当成自己的“挡箭牌”、“遮羞布”。

  张立勇:主动纠错不是在作秀

  近年来,省高院在纠错和问责的态度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同样不乏一些质疑的声音。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微博)对省高院处理“天价过路费”案同样给予充分肯定:河南“天价过路费”案是2011年第一季度舆情事件中在动态反应方面最为突出的案例,尤其是司法部门的主动纠错成为本次事件的亮点,成为整个舆情事件重要的转折点,有效缓解了负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此案再一次证明,司法公信力不能为少数问题法官和问题案件买单,河南省高院重视舆论民意,严格与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现象切割,积极维护司法形象和权威,从而迅速摆脱被舆论指责的可能,转而成为舆论支持和认可的对象。

  “保姆偷雇主手机被判10年”案发回重审

  就最近大家关注的保姆偷雇主手机案,昨天,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该案已被郑州市中院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郑州市中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管城区法院重新审判。二审刑事裁定书已于7月1日送达被告人张某某。

  一审原判在以下方面认定事实不清:

  (1)被告人对所盗窃的手机价值是否存在重大认识错误问题,一审未充分调查、质证;

  (2)涉案手机的价值鉴定问题,对本案的准确处理起着重要作用,一审对此未充分质证,有必要重新质证;

  (3)对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问题,一审未充分调查质证。

  以上问题,对准确认定本案事实、正确量刑均有重要影响,依法发回原审法院进一步审理查明。(记者 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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