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原副乡长、111国道建设指挥部喇叭沟门分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张卫国等9名被告人在市二中院受审,张卫国直言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惯了。
检方指控称,张卫国与怀柔镇政府城建办职员田怀建、北京中诚亿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怀柔分公司经理李杰经预谋后,指使与李杰同单位的张云虎、无业人员任占鹏,利用张卫国主管111国道二期工程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拆迁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于2010年4月至6月间,虚构“赵晓明”为拆迁户,虚假评估并发放补偿款,贪污人民币259万余元,赃款被伙分。
2009年至2010年间,张卫国、田怀建、李杰与北京市京都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志义、北京市政二公司第八分公司部门经理黄大军等人预谋,或者由张卫国与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大甸子村村委会主任宋桂起等人预谋,采取虚假评估被拆迁地上物等手段,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700余万元。
此外,张卫国利用主管拆迁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为田怀建谋取利益,于2010年6、7月间收受田怀建给予的人民币现金5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9万余元的手表两枚。
张卫国于去年6月30日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诈骗罪追究张卫国的刑事责任。其他被告人则分别涉嫌贪污罪、诈骗罪、行贿罪和窝藏罪。
法庭上,42岁的张卫国承认检方指控的“事儿”是有的,但对指控罪名是否成立表示“不太清楚”。
对于被控伙同贪污的259万余元拆迁款,张卫国将责任推给当时的乡长,称乡长安排李杰虚构拆迁户,并将领出来的拆迁款给乡干部等人发奖金,每人发20万元。不过,乡长的证言对此否认,且张卫国自己也承认,乡长自己并没有拿钱。张卫国说,他最终分到50余万元,对于钱的去向,他称都用于日常消费、应酬和赌博了。当公诉人追问他是否用于购买房屋等大件物品时,他不耐烦地否认,称自己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惯了,真的是零花了。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