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7月1日施行
出租车份子钱最高限额由管理部门确定
出租车运营有年限
奖励期限不得超过四年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18条规定:客运出租车营运权期限不得超过八年,根据单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可以予以奖励延长,但奖励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四年。
解读:根据条例,也就是说如果一辆出租车原有的经营年限是五年,加上奖励年限,最多也只能运营9年。而在将来新投放的出租车,最多也只能运营十二年。
经营年限到期后,经营权将会统一收回,根据市场情况及经营者表现,再行分配。
以杭州为例,目前杭州出租车经营期限为5+x模式。即营运权期限为五年,另外根据年度考核进行经营期限奖励。原先经营奖励年限未作年限规定,但根据新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奖励延长的期限将不超过四年。
份子钱最高限额
由管理部门规定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25条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与驾驶人员签订承包合同的,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承包费、风险保证金等事项;承包费和风险保证金的数额不得高于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最高限额。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通过安排替班驾驶人员、免收驾驶人员必要休息时间班费和病假时间班费等方法,减轻驾驶人员劳动强度,保障驾驶人员休息休假权利。
解读:承包费俗称“份子钱”,目前杭州一辆出租车每月的承包费为8500元左右,司机一天的份子钱在350元左右,份子钱由市场来约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绍兴、宁波、台州等地的份子钱,都有协会进行指导,但是没有法规约束,根据现在的《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出台承包费和风险保证金最高限额。也就是说,出租车份子钱的最高限额,由各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制定。
对于提出已久的司机休息权问题,目前仍无具体实施细则。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处王振洪告诉记者,要保障司机休息权,最关键的是承包金要减免,也就是说需要逐步减少权证费,这也是正在努力的一个方向。目前许多地方已经开始给予司机每周一天的休息时间,今后这个制度将会慢慢健全。
大客车驾驶具有专业性
不允许租赁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57条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出租十座以上客运车辆,但出租给单位作为员工固定班车的除外。
解读:《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后,新增了汽车租赁这块内容,这将大大规范汽车租赁行业。王振洪告诉记者,原来有出租大客车的情况,现在之所以不允许出租十座以上客运车辆,主要是考虑到驾驶大客车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只有专业的司机,才能像吴斌那样,具备应变的能力。如果把大客车也纳入出租范围,很容易因司机环节的疏忽,导致事故发生。
城乡公共汽车
保障安全前提下可设站票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15条规定:在城镇建成区范围内行驶的公共汽车可以设立站立乘员席。
除高速公路以外的三级以上公路的路况、站台设施、标志标线以及公共汽车车况和车辆行驶速度等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决定行经该公路的公共汽车设立站立乘员席。
解读:原先的城乡公共汽车,考虑到山路较多,所以一般不设立站立成员席,但新修订条例就此作了新规定,主要是为了城乡统一,但是站立乘员席的设定有前提条件,必须保障安全。
昨天,省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在杭州召开《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学习贯彻会议,专题部署条例的相关实施工作,将在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新增了出租车运营期限、汽车租赁、公共汽车运营等方面规定。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条例》是一个全面的指导性的法律法规,接下去,各县市将会推出具体实施细则。
通讯员王晟 本报记者吴佳妮